[邓玉娇案续4]被拘超上限 《控告书》内容 失公信宜交第三方
昨晚向警方紧急提交《控告书》,要求立即刑拘涉嫌强奸的黄德智
http://news.qq.com/a/20090526/000064.htm 昨晚8时许,律师夏霖(左)将《控告书》交给相关人员。 昨晚向警方紧急提交《控告书》,要求立即刑拘涉嫌强奸的黄德智 邓玉娇案再起波澜。昨晚8时许,其代理律师夏霖向巴东县公安局正式提交了一份《控告书》,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该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控告书》中详细披露了5月10日当晚黄德智对邓玉娇实施暴力的详细细节。 对于此举,夏霖说“这都是被逼出来的”——按照法律程序,公安部门会在昨日对邓玉娇实施正式批捕,“所以我相当紧张,邓玉娇一旦被捕,再去拿人就很难。我这样做,要么让邓玉娇不被批捕,要么赶快放人”。对于自己已被邓母解除委托的消息,他心有不平:“我这人就有点重庆人的脾气。我不会被一拳打死的。” 黄德智一把扯下她裤子 控告书中详细写到了5月10日案发当天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中发生的一幕。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不从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黄德智一把将她拉倒在门口床上,脱她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由于未系腰带,邓的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随后邓玉娇跑出门到了休息室。 苦苦哀求仍遭钱搧脸 之后,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邓进入休息室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今天被这个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指着邓玉娇骂:“你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就必须要服务!” 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水疗区上班的,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指在KTV上班的和在水疗区上班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 邓贵大双手抓人被刺 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 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随后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列出“欠款单”请母代偿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邓玉娇母亲张树梅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张树梅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还,随后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镇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县公安局的警察。 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母突换代理律师 昨晚9时20分,巴东县官方在恩施新闻网上通报了邓玉娇母亲更换代理律师的消息。对此事,夏霖律师表示还完全不知情。 据巴东县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证实,邓母张树梅已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前,邓母与夏霖律师失去联系已达3日之久,更未曾见面正式解除委托关系。欧阳开平昨日上午10时20分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邓玉娇母亲与夏霖律师已经签订了解除委托的协议”。据广州日报 邓玉娇被拘超上限 律师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http://cq.people.com.cn/news/2009526/200952693450-2.htm 邓玉娇被拘已超上限 昨天下午3点50分,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来到巴东县公安局,向县刑警大队递交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信》。这是夏霖和夏楠介入邓玉娇案后,第二次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会见邓玉娇。 夏霖证实,昨天是邓玉娇被拘留的第七天,按相关法律规定,7天是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嫌疑人的一个上限。“超出这个期限,嫌疑人就应该能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才可延长到30天,而邓玉娇案根本不是上述情况之一,我们确实没搞懂警方在怎么办案。” 扬子晚报:巴东警方已失公信邓玉娇案宜交第三方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9354343.html 23日零时30分,湖北巴东警方通报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但早上8时,张树梅向媒体表示“不可能,这绝对是假消息,我还在考虑当中。”到下午,张树梅又称:确定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5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张树梅还在“考虑”,巴东方面就抢先发布了“新闻”,你心急什么? 其实,这只不过是5月10日邓玉娇案发生至今巴东警方及有关方面无法令公众信服的种种行为之一。从“抑郁症”到“按倒变推坐”、“特殊服务变洗浴服务”,又让案发现场出现了另外两名曾“上前劝解”的服务员。更有甚者,当律师要求警方提取已被忽略十多日的邓玉娇被性侵犯的内衣内裤物证后,其母张树梅又貌似“极其配合”地将物证彻底清洗,另一被刺伤的当事人黄某的身份从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变成“职工”,接着这个本应还在医院的人却连警方都找不到了…… 一次次的案情通告让公众和舆论对巴东警方和有关方面的信任度也随之一点点丧失。继续由巴东警方来完成还原案件真相的使命已经不合时宜,需要选择公众信得过的、能够超越利益之争的第三方司法机关来接手侦查审理了。 (责任编辑:齐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