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i-(^t1c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mK3U*)A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9R@0
g?qh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wl1JKiodg
bgW=.s
劳社部发[2008]3号 E>j*m}b
fr~e!!$H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nRpZ;X)'.
D2$"!7O1H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Ldlo+*|5
FF:Y7wXW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9kcp(
*R17 KMS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QUZAV\ Y
eGrC0[SH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gAq/'.Q
KmoPFlw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Xg|_
s2t'jIB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gf`uC0
p&wXRI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S0V%JY;Gv
VXforI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7xAzd#
c?=
zi~_[l-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Jw6.q+
;eznONNF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Dp
0
_w+ix9Fr?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3:q!H<%
9/OB!<*V|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krkRP%jy
c?i=6Cd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73?ZB+\)0A
=F2e*?a3
二○○八年一月三日 FL5u68
Ds|/\c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