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9^V9]{Vo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Y ~TR`y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l
E\y9
DOaTp f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Kw%to9eh)
#mIgk'kW<
劳社部发[2008]3号 (DLk+N4UHA
{[|je]3v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G '1K6
1bz%O2U-(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Ci-CY/]s
!W\za0p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m xi8Z
w
pZ`^0#Fo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r,43 gg
D'8xP %P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BvnNAi
AjYvYMA&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dVp%~
s![Di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 QwI&
euMJ c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A"3"f8P8a
[g/ &%n0^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TC+M5!
Y9}ga4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g1H$wU3eu
ixvF`S9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c]/X
>8;
[mcER4]}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UfkQG`G9H
T5_/*`F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r`\6+ Ntb.
6M#}&Gv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oypF0?!m
Z?f-_NHg
二○○八年一月三日 V[;^{,;
$=9g,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