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rZ| W~v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2Gl $\r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7jzd
I!
U=vh_NHj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Z'cL"n\9R]
"oLY";0(=
劳社部发[2008]3号 mE)I(< %
`iQ9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S[NI<=8S
I$Ra*r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4COo ~d
~6!TMVr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0S
vdFP ^06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 |^;d
F4|U\,g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ZXK}5SZ#
rsPo~nA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