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RPc%9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l?Vm/YXb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Agt6G\n
&J(+XJM%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ATx6YP@7~
mOgsO
劳社部发[2008]3号 &AM<H}>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l3kYfq{";"
+TzZ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hbl%<ItI49
(1pI#H"f9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Iht,@%E
\1|]?ZQ\ K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aK>5r^7S
!kCMw%[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b-4gHW
7OuzQzhcK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k\->uSU9
V6l~Aj}/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1UX <&B
lO=+V 6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MO}J
dQP7CP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q
74f3a|vx/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0-Z
sV3I&
)Dn~e#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V)x(\ls]SX
qkQ_#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
,K4*0!TXP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s<+
81?7u!=ic+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x~1.;dBF
T'YHV}b}vX
二○○八年一月三日 kg@D?VqJP
x1H?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