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LSbS
2008年01月11日 08:45 来源:新华网 S!PzLTc
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be e5
LTJc,3\,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aUsOB-RV
>HPdzLY?
劳社部发[2008]3号 DAg58
=qJ
,*]d~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66#"
7 ~ztwL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__[xD\ES
PyA&ZkX>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1Xt]T`e
m=Q[\.Ra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t4D-os
U!XS;a)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Qp2I[Ioz3
"4H8A=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EU\}N J
N~pIC2Woo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r}u%#G+K,
I
_i6-<c.Q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MHL("v(@B
tn|,O.t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Jti(b*~
:Vg}V"QR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d bS
+
/D_+{dtE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uQ
M+wt__vHf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sA9&/p/
-ng=l;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19(Dj&x
>x3ug]Bu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Px M!U!t
7&O`p(j
二○○八年一月三日 )4xu^=N&as
%~j2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