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11月8日《北京晨报》) “月薪面议”的背后存在一定的就业欺诈和招聘陷阱,这一点有目共睹,很多职场中人对“面议”的流行不太感冒,这也是基本事实。但劳动部颁发的这个新规,能不能让“月薪面议”就此退出市场从而寿终正寝?对此,恐怕很难一概而论。 首先来看,在眼下众多企业中,员工的月薪,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都被视为属于企业内部的核心机密之一,出于企业自身的某种需要,不仅管理层对此守口如瓶,员工之间,也很难知道对方的真实收入状况。如果要求这些企业将员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详情公诸于众,无疑于是让他们自亮底牌,自曝家私,是否会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不说,至少,企业经营者肯定不太情愿买这个帐。 其次,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以优于竞争对手的物资条件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这已成为企业人才战略中的一个制胜法宝。这个法宝的最大秘诀,就在于它的隐秘性,令外界无法窥探其底细。显然,如果让企业明码实价地去招聘人才,那就等于是在为对手加分,使企业失去竞争优势,并增加竞争成本。 何况,现在大多数的企业,都是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浮动工资制,员工进入企业后究竟能拿多少月薪,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而决定的,企业在这个问题上也只能是大概加估计,自己心里也没有底。可见,让企业在招聘面试之际就将报酬标准向应聘人如实奉告,这也不太现实。 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看,要求用人单位明码实价,使应聘者对工作性质、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相关情况一目了然,这对于促进劳动就业市场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个新规在实施后,势必要与部分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发生冲突,甚至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外在形象和内部利益,在执行过程中也就必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障碍和阻力,这是可以预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