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网友 222.88.243.* 发表于:2007-04-01 20:50:22 [回复]
有一种人在抢劫是不叫犯罪的, qiangjieshianli 它叫公众利益!!!!!!!!????????????????
124: 网友 ip(游客) 发表于:2007-04-01 20:44:13 [回复]
愤恨那些当官的.
123: 网友 支持物权(未注册) 发表于:2007-04-01 18:47:01 [回复]
为什么要牺牲老百姓的权利来维护开发商的贪婪!正如吴女士所讲的,开发商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我认为房地产商房价过高,不合理,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要的是绝对的公平,我的物权不容侵犯!所以绝对支持维权卫士!
122: 网友 拆迁难民(未注册) 发表于:2007-04-01 18:10:07 [回复]
政府不会让你们舒服的,为你们担心!!!
121: 网友 llll0999999(未注册) 发表于:2007-04-01 17:29:35 [回复]
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主要分歧是什么?对此,任忠萍说:一是吴苹(指被拆迁人杨武之妻)认为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偏低;二是双方对房屋安置的具体地点不能达成一致;三是对于拆迁房屋涉及的500余万元的赔偿问题,吴苹坚持先谈赔偿、后谈补偿,增大了协商难度,导致一直没有达成安置协议。
有数计的,是漫天叫价吗?假如开发商最后不同意哪么“最后的十日”会坚决执行吗?会。最好到法院去,判下来就该给一巴掌“漫天叫价”,我相信法院会计数的。
120: 网友 llll0999999(未注册) 发表于:2007-04-01 17:03:25 [回复]
“政府就不应该对这种人手下留情”???
政府有可作为和可不作为,看吧------两年前拆迁协议还未谈好开发商就断水、电、交通来个先斩后奏,严重扰乱公众生活,政府有作为吗?现在作为了,但是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民事基本原则放在行动上还是在口头上了?市长说了“钉子户”!无理取闹---我就---------------------------------------
119: 网友 58.62.224.* 发表于:2007-04-01 16:30:11 [回复]
真是一个丑婆子,一个疯老汉,占据着一点似是而非的理由,便大张旗鼓地同政府抗衡起来,不顾城市的整体建设。“欲与天公试比高”?哼!政府就不应该对这种人手下留情。
网友124.248.120.* 于:2007-04-01 16:36:51 回复:
官员同志,竭斯底里开骂了?丑恶的嘴脸.
118: 网友 llll0999999(未注册) 发表于:2007-04-01 16:29:06 [回复]
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们都为“公共利益”下定义头痛,看来杨武兄弟今次要输!搞不好两夫妇要领到两顶大帽“最牛钉子户”“---------
117: 网友 泪洒天堂(未注册) 发表于:2007-04-01 16:24:38 [回复]
英雄
116: 网友 218.81.46.* 发表于:2007-04-01 12:36:03 [回复]
城市中这样的旧房子多的是,只有被开发商挖成这样才会影响市容。所以到底是谁在迫坏中国的形象?是谁在给这种破坏行为撑腰不是一目了然吗?
115: 网友 59.41.70.* 发表于:2007-04-01 11:00:19 [回复]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勇敢者,如果不是吴、杨的话,我可真是为以后的那些拆迁户感到担心啊!
114: 网友 218.194.5.* 发表于:2007-04-01 08:24:24 [回复]
结局肯定是可悲的,重庆是政府不会在乎百姓和媒体怎么说,有钱人要拆那就肯定得拆,一个平头百姓怎么会在他们的考虑之中呢,都是群百姓养硕鼠呀,官商勾结称得上是社会的一大害。
113: 网友 211.156.225.* 发表于:2007-04-01 08:19:27 [回复]
拆了房子,就是拆了法律
112: 网友 222.168.157.* 发表于:2007-04-01 06:01:17 [回复]
我是吉林市地 我身边就是例子 真是羡慕啊拆迁过后领导拆迁的都更新了房子和车子 不写了 老百姓可悲啊
111: 网友 222.168.157.* 发表于:2007-04-01 05:58:35 [回复]
连哄带骗的就是现在的所谓拆迁
110: 网友 219.138.75.* 发表于:2007-04-01 01:24:14 [回复]
如果法院判决不执行,则法律不能起到作用,法律如同儿戏了,对于强拆,我们拭目以待,期待中...
109: 网友 219.138.75.* 发表于:2007-04-01 01:22:20 [回复]
坚决支持强拆,太霸道了,要价太离谱了,影响城市建设,影响公共利益,影响国家形象和城市形象.
108: 网友 125.89.21.* 发表于:2007-03-31 23:59:46 [回复]
坚决支持吴苹夫妇。
107: 网友 ZDFGHZDHFBDHB(未注册) 发表于:2007-03-31 23:29:52 [回复]
如果城市私房因为是危房,或者需要改造,或者不符合城市规划就需要强制坼迁的话,那贫苦山村那么多危旧破房怎么就没有人强制坼迁?
网友211.156.225.* 于:2007-04-01 08:09:56 回复:
都是打着‘救死扶伤’的旗号来某商业利益
网友220.160.243.* 于:2007-04-01 17:48:41 回复:
支持观点
106: 网友 ytq481216(未注册) 发表于:2007-03-31 22:20:55 [回复]
吴苹/杨武是弱势群体中的强者,他们维护自己私有合法财产,实质是公权与私权是否平等,是代表折迁户弱势群体的纳喊,也关系到"物权法"的天平能否在普通老百姓中和公权平等落实?中国这样的人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