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和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5月28日-30日放假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教学单位补上29日(星期五)的课。
二、各校区、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防火防盗,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各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两办综合科。
四、各单位领导要做好值班检查工作,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对脱岗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班人员的责任。
五、学校端午节期间设总值班室,白天值班在二楼会议室,电话为87208004;夜间值班设在保卫处,电话为87208110。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