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拉闸现象普遍 国家电网称农电改革不到位
“目前在电力紧张的情况下,农村用电被拉闸现象普遍存在。”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由于农电直接和地方利益挂钩,在一些高耗能企业用电高峰时,拉停农民用电可保地方企业继续生产。“国家电网不是政府机构,只能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无权对这些地方做出进一步的行为。”
宁波电业局调度所主任郑志敏也表示,由于用电负荷和线路结构上的差异,农村用电线路上生产和生活负荷交叉情况普遍,当电网出现超供电能力时,由于当地乡镇有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让电于民”等有序用电方案,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而被迫拉限电时,同一条线上的居民生活用电也可能被无奈停掉。 8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加强节油节电工作通知曾要求,切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山东电力集团7月31日也下发通知,要求对农业生产季节性、临时性用电要及时服务,保证供应;对水产养殖、存储冷库等不能长时间停电的客户,要制定措施,避免损失。 但是当政策和地方利益出现冲突,监管就面临很大问题,上述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电力公司出台了一系列办法,但由于农电在很大程度上由地方政府主导,很多地方利益无法调和。 体制难题 对于农电受困的原因,电监会部一位官员称,主要是农电体制改革不到位。早在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时,就曾有设置农电发展局的批文,但在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投资主体纷繁复杂,部分地方发电企业与电网合一,要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首先需要厘清产权。 1998年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前,国内约有2400多个县级供电局和企业负责农村电力输送,当时资产大致归属中,三分之一由上级电网公司对供电局和供电企业进行直接管理,称为直管直供县;三分之一由供电局或企业自行经营,称为趸售县;另有三分之一完全由企业自己发电自己供电,称为自管自供县。直管直供县的配电网(110千伏以下的电网)主要是中央企业资产,但也有部分地方资产和集体资产;在趸售县和自管自供县中,配电网资产则主要属于地方,也有少量资产为农民集资上划和企业投入。 “这就造成目前农电拉闸时无法追究责任,一些地方利益集团拉闸时也因此制造了一个‘障眼法’。”上述电监会政策法规部的官员表示。南方电网一位负责人说:“因为农网问题,南方电网甚至在粤东和粤西处理过数起农电工的问题,电网部门对于农电体制的现有弊端也是心有余悸。” 改革有望推进 7月25日受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委托,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已开展了《农电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课题调研,这被认为是此次农电体制改革新的节点。 “农电体制改革主要目的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上述电监会政策法规部的官员表示。国家电监会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孙耀唯也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课题调研把我国农电现状、问题、改革方向和操作思路搞清。 此前,南方电网下属云南电网曾取得农电体制改革进展,2008年5月6日,云南电网公司与曲靖市签署重组曲靖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曲靖、宣威、富源、罗平、师宗、会泽6家供电公司将整体划转云南电网公司统一管理。目前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主要采取了3种改革模式:全资、股份、代管。不过,中国投资协会能源发展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则认为,目前电网企业缺乏活力,投资渠道单一,没钱进行35千伏以下特别是10千伏以下的配网建设。高永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