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通过 防热钱大量出逃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修订与我国外汇改革贸易便利化和资本项目逐步开放的外汇改革方向相适应。此次修订还作出制度安排,加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风险。 现行条例一些规定滞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表示,2002年以来,我国对资本管制放松的进程提速,现行条例中的规定就显得有些滞后。此前,业内专家提出通过制定《外汇法》来完善外汇管理体制,但立法程序比较复杂,所以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以适应当前的外汇管理新形势。 现行《条例》于1996年初发布,并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现行《条例》不少规定已经“过时”。如现行《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分别涉及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和外汇收入强制结汇,已不符合当前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导向。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适应国际收支形势的变化和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修订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便利贸易投资活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对均衡管理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 防范资本流动逆转 分析人士指出,这次修订为资本项目账户进一步开放和国内居民资金“走出去”预留了空间,在技术上做好了准备。中国未来资本账户肯定会越来越开放,但目前还没有具备资本项下完全可兑换的条件。 此次修订也考虑了当前跨境资本流动面临的一些问题,如热钱流入等。丁志杰介绍,此次修订中,吸取了一些国家在外汇管制中的经验和教训。比如,草案提出了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提出在国际收支大幅度逆转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这体现了外汇管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选择地管制、进行必要的管理,在大量资本流动逆转的情况下可以施加一些管理措施。 草案对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作出规定。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郭田勇指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长期目标是要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机制,但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机制不能一蹴而就。因为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即使在银行间市场形成看似合理的汇价,也不能完全反映市场条件下的均衡汇率。因此,央行作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对人民币汇率进行调节也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