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正研究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试点方案袁力强调,根据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下一阶段保险监管工作要以车险市场为抓手规范产险市场秩序,以整顿销售误导为切入点规范寿险市场秩序。要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着力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投资型业务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保险资产管理风险、保险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不严的风险。 他还透露,国务院已批准筹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目前筹建工作进展顺利,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正在修订。“公司的成立将有利于保险保障基金的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增强保险行业的风险保障和风险自救能力。” 险企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意味着资不抵债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是不是意味着资不抵债,将导致破产?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险公司某一时点资本是否充足的金融监管指标,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资不抵债,也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会破产。 他表示,偿付能力处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中,某些保险公司可能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未及时补充资本、业务发展较快等因素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但保险监管部门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保险公司迅速整改,各项措施到位,偿付能力不足的状况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保监会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如果出现偿付能力不足,保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九类,包括: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限制业务规模,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接管等。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保监会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使公司偿付能力达标,对被保险人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无法提高,出现破产的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有特殊的安排。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被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将提供救济。 奥运保险保障“覆盖”赛场内外 29日距北京奥运会召开仅剩十天,服务奥运、保障奥运保险业准备好了吗?针对媒体关注的焦点,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过去的几年中,保监会高度重视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保险工作,积极指导有关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认真做好产品开发等相关准备。 袁力说,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北京奥运会的保险合作伙伴,根据北京奥组委的要求,开发了包括奥运综合责任保险、奥运赛时机动车辆保险、奥运财产保险、奥运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奥运志愿者保险5大系列产品,各赛区城市的人保分公司还根据分赛区的要求提供了一些个性化保险,对奥运火炬传递以及开闭幕式也提供了相应的保险。 同时,根据保监会《关于做好奥运赛事期间赛场外公众场所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保险公司也开发了专门用于赛场外公众场所的责任保险,确保奥运赛场外旅游区、商业区、交通区等公众聚集场所能购买到奥运期间专用保险产品,各公司都制定出了奥运服务应急方案和专门的理赔服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