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购物欺诈成投诉焦点本报讯(记者/杜舜通讯员/李红郭敏华)笔者昨日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今年6月,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4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56208.40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获加倍赔偿24600元。在投诉案例中,网络、电视购物的欺诈案例已成为新焦点。 今年6月,市、区两级消委会受理的投诉按类别分,服务类占40.4%,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7.4%,百货类占19.77%,房屋及建材类占4.52%,家用机械类占3.95%,其他商品类占3.96%。 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49.44%,营销合同问题占10.73%,安全问题占5.37%,虚假品质标示问题占3.67%,价格问题占3.39%,假冒问题占1.13%,广告问题占0.56%,计量问题占0.28%,其他问题占25.43%。 消委会工作人员分析数据发现,近几个月来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购物产生消费纠纷的投诉日渐增多。除了以往反映商家收款后不发货、发布虚假商品信息、提供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近来还发现一些经营行为涉嫌欺诈。 具体问题表现在:一以先付款后开箱领取邮件的方式进行欺诈。经营者以产品有质量问题要全部回收,告知消费者到其当地某邮局领取新产品进行退换,并会在包裹里附上一定金额的支票、汇款单或者银行卡。二是以中奖方式骗购商品。有些经营者通过电话告知消费者中奖,以优惠价、赠送产品诱骗消费者购买其商品,而所购商品的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甚至消费者汇款后未收到商品,也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