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近日公告,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将在年内出售4027万股股份,拟出售价格不低于51.66元,套现金额将达到20.8亿元。格力电器董秘刘兴浩表示,格力集团从自身发展战略考虑而决定出售该部分股权,并且承诺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第一创业证券研究员任文杰分析指出,格力集团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不令人意外,而公告出售价格不低于51.66元,显然是为了减轻短期内二级市场的压力。
继续减持
格力电器方面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的通知,格力集团为了调整产业结构,计划在2008年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40,27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2%,拟出售价格不低于51.66元。目前,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股份188,535,675股,其中40,270,500股于今年4月2日已获得上市流通权。
格力电器16日收盘价为47.1元,低于公告的拟出售价格51.66元。初步估算,如果按51.66元/股的最低价格出售4027.05万股格力电器股份,格力集团将获得现金20.8亿元。
根据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格力电器董秘刘兴浩称,格力集团出售股份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并遵守不低于51.66元的价格承诺。
有利公司治理
第一创业证券研究员任文杰表示,这次大股东格力集团公告未来一年的减持计划并不出人意外,此前格力集团已经多次减持股份。格力集团从事多种产业,如房地产开发等需要资金,可能是此次计划继续出售部分股权的原因。
他认为,格力电器本身将继续专注于空调行业,此次出售股份以后,大股东所占股权减少,其影响力也会降低,公众股东将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对公司将来发展未必不是好事。
根据格力电器2008年一季报,基金、保险、券商、QFII等机构投资者共持有格力电器2.5亿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目前机构投资者所持股份比例已经明显超过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大股东未来再减持4.82%的股份以后,代表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投资者的话语权将进一步增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多个机构投资者分散持股的股权结构相比单一股东绝对控股的结构更为健康,可以保证公司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做出决策。”
格力集团董事长朱江洪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曾表示,“格力集团已经确立了工业、地产和港口物流三大业务板块,减持格力电器股份,就是为了加大对其他两大业务板块的资金投入。”
至于减持是否会削弱集团对格力电器控制力的问题,朱江洪并不担心,“格力集团现在是相对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更加合理,公司在决策时也更加理性。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也很有帮助,不会发生大股东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违反市场规律、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今后发展有着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