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社区论坛任务 迷你宠物
  • 833阅读
  • 0回复

学生患社交恐惧症 学校老师是否担责?

级别: 经院本科
发帖
1903
铜板
3941
人品值
2209
贡献值
0
交易币
0
好评度
1898
信誉值
0
金币
0
所在楼道
  由于被诊断患上社交恐惧症,学生吕欣(化名)将学校及老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记者7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吕欣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年底,北京某学校物理教师董某在上课时,令因故迟到的吕欣等同学退出教室,董某还常在课堂上当众讥讽羞辱并冷落自己,由此造成吕欣不敢看其他教师和同学,以致不敢看任何人。2005年,经医院诊断确认,吕欣患上了社交恐惧症,自2005年1月至今,一直休学在家。2006年1月,吕欣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学校和董某赔偿医疗、护理、精神损害赔偿、后续治疗等费用共计34万余元。

  学校及董某辩称,吕欣起诉已超诉讼时效,董某并未对吕体罚和羞辱,吕所陈述的损害结果与董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不同意吕欣诉讼请求,请法院驳回吕欣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吕欣不服,以董某的粗暴行为系自己病情的诱因为由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社交恐惧症属精神类疾病范畴,致病因素复杂。吕欣称系董某的行为诱发其患病,但吕欣所提供的证据,无法确认其病因与董某的行为二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其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但北京二中院的法官也表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及其教师依法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和董某应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言行,给学生更多的关爱。(记者何春中) 今日教育热点 | | | | | | 今日教育热点 ·
·
·
· · · ·
· ·
·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描述
快速回复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欢迎提供真实交流,考虑发帖者的感受
认证码:
验证问题:
10+5=?,请输入中文答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