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1月11日电(记者 任杰)记者今天下午从吉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了解到,吉林省将从2008年新学年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4万学生的学杂费。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青逯称,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据王青逯介绍,吉林省将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确需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对于如何保证吉林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外来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王青逯表示,吉林省将在入学上对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全部按学区就近入学;在农民工子女奖励评优、入队入团、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接受教育方面与城市居民学生同等对待;在农民工子女小学毕业、初中毕业和初中升高中时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对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不收取借读费、赞助费。
据了解,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吉林省已经在全省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吉林省共落实了8.6亿元资金,用于免除农村232万中小学生的学杂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45万平方米的校舍维修改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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