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伪造电话卡造成网通近百万损失
王目臣等三人,复制尚未投入使用的电话号码,并出租给他人使用,造成网通公司87万余元的巨额损失。近日,三人被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至14年,并处以4.7万元罚金。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目臣、王晓虎、牛云才以牟利为目的,复制网通北京分公司电话号码出租给他人使用,给该公司造成数额特别巨大的损失,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半至14年,并处以4.7万元的罚金;对于此事给网通北京分公司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法院责令三人必须退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