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发了个帖子叫做“谁是前世埋你的人”故事里的那个书生不知道看了的人会怎么想他呢?看看下面这个故事,也许能给一些“执着”于爱情的人些许启示。 =dGp&9K,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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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天空很静,有长风吹过。我的话溶在风中,眨眼就消失了踪迹。我举杯,饮干,在这个关于系花和她美丽的朝代之中,我默默地走着,却不回头 'gf[W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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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全寝小聚的酒席上宣布我要在三个月之内把系花搞定时所有人一瞬间静了下来,然后沉默片刻,然后放肆地爆笑,一边喝酒一边开始了对我的无情嘲笑。而我一边喝酒一边冷冷地听着他们的无情嘲笑,在他们安静之后慢吞吞地说:即使是混混也有喜欢别人的权利。你们看我象条不自量力的狗,我看我自己象条堕入情网中的不自量力的狗。 [.}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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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大四,我们全寝都是自费生,为了两到五分多交了三万元学费的失败男人。我们又是酒仙,又是战神,翘课喝酒打架作弊聚赌无所不为。其他同学远远地躲着我们。和别人想的不太一样,我们不孤独,我们极为冷静地看着自己,并且证明了任何环境下的任何人都不会缺少朋友。 ,j_js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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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花和她的朋友们和我们不一样。她们勤奋学习,爱好广泛,关心国家大事,见到老鼠就尖叫,并且不少都被保送读研。在她们看来一所大学总不可能都是正经学生吧,总应该有一批捣蛋分子吧,捣蛋分子应该就是不知羞耻地糟蹋父母血汗钱的自费生吧。在大家按例都这么看我们之后我们屈服了。并且相当于惯性一般地担当起了捣蛋这一重大责任,至少我们可以证明学校保安不是吃闲饭的,在他们和我们交上朋友以前。 R%jOg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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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痞子有一个明显好处,普通人说一千句好话都可能没人注意,而痞子们只要说上一句,大家就都会肃然起敬:哇,想不到这家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nCq'=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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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喜欢上系花的。在确信无疑地知道自己喜欢上了系花之后,我曾经在学校的花圃前闭着眼睛折了一根花枝,一片一片地往下掰叶子。她接受我,她不接受我,她接受我,她不接受我,只剩一片叶子了,掰下去她就不接受我。我怀着一丝伤感与失落掰下去,仔细找找,还有一片小得不成形状的。于是大喜,轻手轻脚的撕下来,然后发现另有一片更小的,然后发现只要你有显微镜和足够的耐心,可以一直撕到细胞,而其过程中必然面临一个多少细胞以上才可以称之为叶子的哲学问题。我很烦躁地把空枝扔到地上,转身要走,被早已埋伏一旁的门卫老大爷叫住罚了五块钱。 !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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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也设想过很多细节和情景。比如她在晚自习后回宿舍的路上被人截住并调戏,而且老天有眼被我撞上了,我把那批流氓打跑。可是且慢,平常打架时我一人打跑三五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家知道我是痞子无赖,他们承认痞子无赖应该能打跑正经人,于是退却了。在对方不知道我是痞子无赖的情况下一对三或者一对五无异于自寻死路。又或者她外出过程中忽然得了重病,老天有眼又叫我撞上了,于是我急得疯狗一般把她送到医院,天啊,我怎么这么不是东西呀。况且系花结实健康得估计可以活到九十二岁。又或者她在全班春游划船时掉到了松花江里,又是老天有眼我救了她。可是她会游泳而我却不会呀。所以我一提要追系花,全寝兄弟看我的眼神一定是认为若要成功,老天有眼是远远不够的,老天应该至少和我有直接血缘关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