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终审欧文龙案 被控76项罪名起诉书达100多页
昨日(5日)上午,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公开审理原澳门特区政府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案件,欧文龙首度出庭应讯,并被控涉嫌76项罪名。
这是澳门回归近8年来首宗直接由终审法院主理的刑事案。按照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案件直接由终审法院合议庭审理。合议庭由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终审法院葡籍法官利马,以及中级法院院长、法官赖健雄共同组成,岑浩辉任合议庭主席。 法庭上,岑浩辉宣读了长达100多页的起诉书,一一列出被告的涉案经过。欧文龙被指控涉嫌贪污渎职、受贿清洗黑钱罪、滥用职权罪、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共76项罪名。 据介绍,终审法院安排每周一、三、五进行聆讯,此案预计审理时间大约一个月。 欧文龙于去年12月6日被澳门廉政公署拘捕。廉署在其办公室及住所等地,搜获逾8亿元现金及财物,被喻为“世纪巨贪”。 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的建议,国务院2006年12月7日决定免去欧文龙的运输工务司司长职务。 今年4月12日澳门廉政公署将此案移送澳门特区检察院。8月上旬,特区检察院正式向特区终审法院起诉欧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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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经院旗杆 2007-11-08 16:07噢,那么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