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含推荐免试生8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3'Y2N*
一、推荐免试生 L}7 TM:%
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07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U|<>xe*|%
我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ojJXH~$}
二、应试生 g'td(i[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9<?~S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Cr9R&/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G8WPXj(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YU XxQ|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x*p'm[Tdtm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XQ2YUe]DJ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