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3^Y-P8.zdB
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5{> cfN\q
二、报考条件 m[f\I^\%8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y q}4[S+o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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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uu>g(q?4II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a4yU[KK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NO1PGen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z"[z^/uF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T"jl;,gr]J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LFC k6 R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r2I%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vhC"f*
5.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 tdm /U
(1)(不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的论文2篇原件及复印件; VbjFQ@[l!
(2)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待到复试时通知考生; 1tDN$rM5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法学(仅指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的专业,不含法律硕士专业)各专业单独考试: ~xCy(dL^}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fu/c)D6u*m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w#XJ!f6*_9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X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