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Mk]%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e pAC%a
二、招生名额: f q*V76F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0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Z{-
三、报考条件: zh4m`}p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h='@Q_1Sb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gSZ<T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Tc?9X~4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v28"\TA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g@S?5S.Av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资格报考,该类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1<f,>BQ+
(4)已获硕士学位或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这部分考生只能报考其所在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4xHN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Xx=.;FYk
4.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GnW_^$Fs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KCQ!0\F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QsPL^ Ny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原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