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E:S (v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WnF>zN
二、学制 &l2C-(
三年。 (}&O)3)
三、招生名额 0v'FE35~s
2007年我校有60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3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O _K(
四、报考条件 ul[+vpH9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oR wXO3W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LM?UV)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8ZvozQE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wEMg~Hh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7~7_T#dTh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GMT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V;2v? O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avGt;v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ep2^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九月开始,十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Je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