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英语姓名通过直接交往以及报刊、图书、影视、通讯等大众传播媒介进入我们的生活。
英语姓名的一般格式为:教名在前,自取名居中,姓在最后。例如,美国第42任总统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威廉·杰斐逊·克林顿);有的人拥有两个以上的自取名,如英国首相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温斯顿·伦纳德·斯潘塞·邱吉尔)。在很多场合中,自取名往往略去不写。美国人更乐于用昵称(小名)取代教名,如Bill Clinton(比尔·克林顿)。
由于英语民族是一个历经动荡而不断发展的开放而自由的民族,他们的姓名极具包容性、随意性和奇特性。因此,英语姓名,尤其是姓,有的好听,有的不好听,甚至很难听,如常见的Butcher(屠夫)、Coffin(棺材)、Dole(悲哀)、Fox(狐狸)、Grave(坟墓)、Lynch(私刑)、Pain(痛苦)、Wolf(色狼)等。
中国人翻译英语姓名时,一般采用音译,所以很多人不一定知道人家姓名的原意。如加拿大女歌手Mercy Fox(怜悯狐狸)的汉译是“默西·福克斯”,新西兰棒球运动员Earl Coffin(伯爵棺材)的汉译是“厄尔·科芬”。
英语民族取名没有避讳,与父亲或祖父辈同名的大有人在,认为这样可以光宗耀祖。若父子同名,常在儿子姓名的后面加注Jr。(意思是“小……”),以示区别。如美国第39任总统James Earl Carter, Jr。(小詹姆斯·厄尔·卡特)。若多代同名,就加注罗马数字,如美国资深参议员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IV(约翰·戴维森·络克菲勒四世),其曾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实业家和慈善家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英语民族有一种迷信的说法:回文姓名(即以字母为单位顺读倒读一样的姓名)会带来好运。有人为了取回文姓名,甚至连姓都改了,如美国影视明星Robert Trebor(罗伯特·特里博),他出道前的姓名是Robert Schenkman(罗伯特·申克曼)。还有人喜欢袭用父亲或祖父辈的回文姓名,如美国著名古典文学家Revilo Oliver(雷维洛·奥利弗),从其高祖父开始就统统采用同一姓名,可谓“回文姓名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