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辞职首判零赔付 航空公司欲继续提出上诉飞行员辞职首判零赔付 北京消息 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员郭岳炳提出辞职后,遭到公司70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劳动仲裁委和北京顺义法院均判决郭岳炳不用支付赔偿就可解约后,航空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郭岳炳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郭岳炳给付公司违约金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悖,因此郭岳炳不用支付违约金。对于空职成本及管理费,是航空公司根据公司的利润和管理情况自行测算得出的,郭岳炳对此不认可,航空公司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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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的猫 2008-12-31 03:31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