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获检察院2.9万赔偿 拟下周再状告华硕电脑问题不断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涉嫌敲诈勒索被羁押294天获2.9万元人民币国家赔偿——— 本报讯 昨天下午,“华硕敲诈冤案”的当事人黄静,从代理人手中拿到了海淀检察院下发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根据其中的记载,她将获得29197.14元的国家赔偿。 今天上午,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告诉记者,他们准备在下周起诉华硕,但具体索赔的数额他们还没有最后确定。 这份“刑事赔偿决定书”中记载,黄静因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以被错误逮捕侵犯其人身自由为由,提出赔偿申请,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现检察院决定赔偿黄静自2006年3月8日至2006年12月26日被羁押294天的赔偿金,共计29197.14元。 据了解,此前黄静向海淀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时,要求支付的赔偿金为46855.62元。对此,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解释说,他们申请的数额是根据2007年北京市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而检察院是按照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 黄静表示,虽然赔偿金额比要求的少,但她对检察院的决定已经很满意,因为这已经证明自己不是敲诈勒索,是清白的。 律师张平称,如果黄静服从决定不要求复议,海淀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后支付赔偿金。 在接受记者的提问时,黄静一提到华硕目前的态度及自己的生活,就流下泪水。她认为,“这不是最终的胜利。”她向记者表示,她近期一定会对华硕公司进行起诉,起诉的理由是消费欺诈和诬陷。 黄静代理人:拟下周起诉华硕 今天上午,本报采访了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 FW(法晚):你们打算什么时间向华硕提起诉讼? 周成宇:我们准备在下周起诉,目前主要是因为索赔的数额问题我们还没有最后确定。 FW:你们这次准备提出什么样的赔偿要求? 周成宇:这也就是我和黄静所面临的一个尴尬的问题。我和黄静是想要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毕竟当初我们是因为要500万美元出的事情,现在既然已经被认定为无罪,我们还怕什么呢?为此我主张要500万美元。 FW:你所说的尴尬是什么意思? 周成宇:我们向法院咨询过,如果真要500万美元的话需要交纳40万人民币的诉讼费。但是根据现行的一些法规,最终法院可能会判决华硕退一赔一。那就等于我花了40万元诉讼费,最终打回一台笔记本电脑。 名义上我是赢了,赢在了判决书上;实际上我却输了,输在了诉讼成本上。 黄静律师:想索赔500万可以理解 今天上午,本报电话连线了正在外地出差的华硕事件黄静代理律师张平,他就具体的赔偿数额发表了他的看法。 FW:黄静和周成宇是否就赔偿数额和你们律师交流过? 张平:我们也谈到了诉讼成本和最终结果可能会不成比例的问题。但是毕竟他们想索赔500万美元的诉讼动机是可以理解的,吃亏吃在这500万美元上,既然无罪,干什么不要啊? FW:那么你支持他们索要这个赔偿数额吗? 张平:我只想说两点,第一,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最终确定,需要等我回去后才能和当事人最终确定索赔的数额。 第二,我一直主张索赔要理性,要掌握目前现行法律的赔偿标准,理性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以最少的诉讼成本来得到最大的诉讼结果,这才是一个律师所能给当事人提出的最合理的建议。 华硕:还没有听说要被诉 今天上午,本报连线了华硕中国区公关部工作人员陆宏小姐,据黄静及周成宇介绍,事件发生后陆宏曾代表华硕与他们接触。 FW:华硕公司是否知道黄静及周成宇准备起诉的情况? 陆宏:我们还没有听说,这段时间我们的主要领导都不在北京,在福州召开会议呢。 FW:华硕事件发生后,贵公司旗下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是否受到影响? 陆宏:企业打开门做生意,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要面对,这很正常。只是我注意到,这一事件原本是一个法制新闻,却有很多的媒体都把这一事件当成了社会新闻来报道。 案情回放 2006年2月9日,黄静花2万余元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之后电脑问题不断。在与华硕谈判过程中,黄静与周成宇提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索赔。后华硕公司报案。2006年3月8日,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