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遭遇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
涉嫌人工干预搜索结果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杀其他网站 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反垄断调查,并处1.7亿元罚款 本报记者 韦文洁 “发难”一场连接一场,面对来自南北的不断夹击,百度这个“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如何将这股诉讼潮化险为夷,巧渡搜索引擎行业所面临的经营模式之困,化解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异常变化 所谓“竞价排名”,就是搜索引擎商推出的一种业务。当用户搜索一些常用词语时,从搜索引擎服务商购买了服务的厂商的名字就会排在搜索的前列。每当用户点击搜索的结果进入厂商的主页时,厂商就要向搜索引擎服务商缴纳一次费用,也就是搜索引擎的广告收入。 7月5日一上班,商务部经理李娟就慌慌张张地跑来告诉王冠珏,“今天在百度里输入全民医药网的网址,链接一下子突然少了,以前的八万多条信息,只剩下了一个页面4条记录”。 身为商人的王冠珏深知,访问量就是网站的生命,新客户来不了,老客户不会来,做免费的广告,商家也不会干。从百度来的访问量一直占全民医药网90%的客流量,如果不及时改变这种异常变化,全民医药网只能是“坐以待毙。” 为了解决面临的“灭顶之灾”,作为百度的一个客户,王冠珏赶紧让技术部长王运岭,给百度总部和百度石家庄代理商发信和去电,反映这一异常变化。但百度的电话始终打不通。最后好不容易收到了石家庄百度的回信:“通常这种变化是正常的,是完全自动的,并不表示会对个别网站进行惩罚。” 可是,让王冠珏焦虑不已的是,到了7月10日,全民医药网的日访问量骤减,从前一日的2961IP骤减为701IP。而后来以2008年7月10日为分界点的前后两个月对比,全民医药网的月访问量从前一个月的88095IP锐减至18340IP,日均访问量从2936IP锐减至611IP,会员已经在网上搜不到全民医药网,网站几乎没人来光顾了。再和百度联系,一点音信都没有。 7月14日,焦虑不已的王冠珏不得不再次给百度去信哀求:“就算是你们客服说的是因为系统自动更新,但更新也不能差距这么大呀?现在几乎就在百度里找不到带着全民医药网域名的内容了……请帮我们查出原因,速回邮件或致电。” 但直到现在,他也没有等来百度的邮件或回电。 “降权惩罚” 9月初,王冠珏给全民医药网换了一个域名,希望百度能够收录他们网站,但是一个月过去了,一条记录都没有。 2008年9月25日,王冠珏在查询谷歌、雅虎对全民医药网的收录情况时,结果分别显示为6690条及3000多条,而其他的包括有道、搜狗,都比百度多。 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365数码网曾在百度做竞价排名广告。而当他们停止续费,不再在百度上投放广告后,竟然被百度“屏蔽”。 “显然,百度在非付费的自然排序中有意下降客户的排名,目的就是希望这些客户对于关键词竞价这种付费服务产生依赖。”王冠珏的网友说。 “最令人不服气的是,用什么评定中小网站该不该被屏蔽,这一系列的标准都是百度自己在操作,外人无法知道,更无法考证和干涉。”一位网友告诉王冠珏。 看一看他人,比一比自己,王冠珏彻底明白了,因为自己的网站开始有了4000以上的客流量,它一看你的IP这么高,开始能赚到钱,为什么还不到我这里来交钱?便给你的网站来了个“降权惩罚。” 但百度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曾对“屏蔽”一说断然否认:“百度搜索引擎上是否收录一个网站,与这个网站是否参与百度竞价排名推广没有任何关系。百度收录的中文网站数是全球最多的,但并不承诺收录每一个网站。” 百度垄断 “百度一下”,几乎已经成为广大网民最为常见的习惯性搜索。 自7月份以来,不断有客户问王冠珏:“在网上为什么搜不到你们网站?”网民一般都使用百度,他们认为在百度搜不到,就是在网上搜不到。 李长青律师认为,百度的屏蔽行为对其他网站之所以构成封杀是基于其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 据相关资料表明,2008年第2季度,百度占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的64.4%。第3季度,坐拥中国搜索市场近2/3份额。到今年10月23日,百度网站发布公司新闻,已经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稳稳占据70%以上市场份额。虽然它不过是一个工具,但它现在形成了一个霸主的地位。将对手远远抛在后面。 《反垄断法》第19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上述资料表明,百度已经完全获得了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 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如果想逃避被百度封杀的厄运,要么屈服于它,参与竞价推广,任其宰割;要么向反垄断部门举报,或到法院起诉,通过打官司,寻求公正。 对王冠珏而言,摆在他面前的这两条路,没有一条坦途。 “生死之战” 就在濒临绝望的时候,8月1日起施行的《反垄断法》,让王冠珏瞬间下定了决心:“我看到了希望。只要法律是公正的,哪怕我失败,也要去摸这个老虎屁股。否则,你投入再多,由它来主宰,这种状况永远也无法改变。” 10月31日,在送往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中,李长青律师认为,百度对其他网站的封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造成两个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一、百度的封杀行为在实际上消灭了许多网络经济中的市场竞争主体,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其二、出于商业目的人工干预搜索结果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利益,不符合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客观的要求。其行为与敲诈勒索无二。这种网络霸权主义,不仅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而且应该受到行政和法律的制裁。 他建议:执法机构对百度使用的搜索技术规则和搜索过程进行调查;制定搜索技术规范和搜索市场服务规范,强化对搜索引擎服务的管理;责令百度停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杀其他网站的违法行为,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007年百度全年营业收入为17.444亿人民币,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对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胡钢曾对媒体表示,搜索引擎的“推广方式”或“赞助商链接”在本质上依然属于广告。但由于崭新性,搜索引擎尚处在广告法的监管盲区,这使得搜索引擎服务商得以明目张胆地大打“擦边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则认为,我国《广告法》第13条早已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而搜索行业的竞价排名未能被明确划归到广告范围,类似搜索引擎这类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问题该如何适用法律,目前尚无定论,“这凸显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 互联法网总监赵占领也认为:“这类事件反映出我国互联网领域还存在很多法律空白或争议之处。比如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如何适用于网络环境下?搜索引擎运营商在用户没有购买竞价排名的情况下,不收录用户的网站究竟该如何定性?是否属于强制交易行为?这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搜索引擎运营商此举的初衷是为了达成交易。” 目前,国内对百度的竞价排名虽然诟病颇多,但在制约手段的建立上处于真空状态,缺乏相应的措施。在业界评论家看来,如果国内搜索控制舆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裁,总有一天,网络自由也将会沦为资本的附属品。 现在,也许是政府部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时间。10月31日,李长青律师送材料到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时,一位官员告诉他:“内部也正在开会,研讨这方面的问题呢。” 在等待行政申请结果的同时,他正忙着收集证据,准备一旦时机成熟,要与百度对簿公堂,展开一场面对面的“生死之战”。而“一旦这个口子打开了,救活的就不仅仅是全民医药网这一家了,而是所有的中小网站和中国的互联网经济。”李长青律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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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思考 2008-11-16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