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社区论坛任务 迷你宠物
  • 2331阅读
  • 0回复

[推荐]人民网:中国人,请保护好你的女儿

级别: 经院博士
发帖
3975
铜板
4727
人品值
1147
贡献值
565
交易币
0
好评度
3833
信誉值
0
金币
0
所在楼道
学一楼
人民网:中国人,请保护好你的女儿

http://cq.people.com.cn/NewsCenter/20081107081225.html

发布日期:2008-11-7 8:12:00
 
人人自危的时刻,终究还是到了。但凡不满于歧视现状的平民们,总要承认的是,统治阶级连同一切的国家机器,都不是维护我们的。官官相护的范例,屡屡到法律与公平相撞之时便起灵验。更何况,道德、人伦也是如此的偏向于官僚们——他们贪污了上亿公款,却也能判得缓刑逃了一死;而多取了银行几万块钱的青年,却有十几年牢狱之灾。

但我们弱势的平民们,分明知道法律从来都不算是维护公平的武器,却天真的尚以为,抛去法律的不可靠,尚有道德或人伦的讨伐,能够维护一番社会的正义。如今也终肯承认,身为奴隶的人,即便是至辱至死,也是没有人肯为你说句公道话的。所谓道德良知、人伦谴责,只可算他们把控社会舆论的工具,或用作我们的自欺欺人。

林嘉祥也终究是无罪了,至多算作“酒后行为失当。”即便我认同厕所拐角处监控录像失踪了、或者干脆就没有过;或我认同林嘉祥只和女童有过肩膀处的接触,而没有定罪所需那明确的满足性欲的猥亵手段。以后,凡是要做罪恶之事的,不妨挑选身材娇小之女性,因为在警局看来,凡事都可反向判断的:如果他真施暴,那女童还能逃脱的了吗?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的壮汉要制服清稚小儿岂不易如反掌。既然没有施暴成功,那末,林嘉祥也便没有实施过暴行了,甚至连这个想法也没有。由此看来,中国法律中关于强奸未遂的条例,皆可废除,从来就没有强奸未遂这样的说法:如果男人想强奸女人,那他肯定可以强奸了,既然他没有强奸成功,那么反推结论便是,他根本不曾想强奸女人了。但我总深感悲哀的是,一个道貌岸然的高官,以他的猖狂的丑恶嘴脸,几番猥亵就刺穿了中国人伦道德的伪善,并让我们知道,统治我们的那些书记们,道德品性是低劣到如何使人悲哀的程度。

道德反正是败坏了,法律终究是无能的。我恐怕的是,以后的中国,会成为高官衙内、公子和狗奴才们的天下,三五成群光天化日之下去强抢民女。反正,在没有强奸到最后一刻之前,也是个“行为失当”,算不得犯罪。就算是强奸了,中国这般因受辱而莫名冤死的女子们的冤案,怕还是少吗?

我恐怕的是,以后的中国,正义和同情,从来也不站在弱者的这一方。继法律任人把玩之后,道德或人伦的权利,也不为民众所有,一切天授于民的基本权利,也都任由他们操纵。

我恐怕的是,这般下去,便是相逢以目般的人人自危。凡是有女儿的父母们,请保护好你们的女儿。历史多次证明,强奸民女在他们看来,算不了什么大事。受惯侮辱的我们,总是被迫到插草卖儿卖女的穷尽地步,才敢挣一条活路。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隐藏
透明思考 铜板 +1 2008-11-08 给某人(非LZ)提示提示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引用

引用
想找我?如果我即不在 石家庄经济学院论坛www.uebbs.net,也不在宿舍,那,我肯定是在去的路上

引用
描述
快速回复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欢迎提供真实交流,考虑发帖者的感受
认证码:
验证问题:
10+5=?,请输入中文答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