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是适当的 收入要跟市场相适应
李荣融:央企负责人的现有薪酬是适当的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0日表示,经过几年调整,当前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和规范的,国资委以年均增长4600万元的薪酬支出,换来了央企年均增长1500亿元的利润。同时,企业负责人与职工收入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新华网消息 今日,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特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介绍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国资委这几年的调整效果是好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得到了规范,与职工收入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国资委建立之前,企业自定薪酬,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建立了国资委以后,开始把所监管的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纳入规范的轨道,主要是把薪酬与他承担的责任挂钩。 李荣融进一步补充,2004年到2006年是我们第一个任期考核。2004年中央企业负责人全部薪酬加在一起是4.38亿元。当年的利润是4879.7亿元,2004年这些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是35万,35万中有15万是基薪,还有20万是跟他的业绩挂钩的奖金。这20万的绩效工资只付给他60%,40%要到他任期完成以后才能给他;2005年我们全部负责人的薪酬总额是5.32亿元,当年实现的利润是6377亿元,当年平均的年薪是43万;2006年支付给全部负责人的薪酬总额是5.77亿元,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是7685亿元,企业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是47.8万元。2004年到2006年薪酬总额平均年增长14.84%,利润的年均增长是36.7%,他们年薪的年平均增长是14.9%。这三年中,我们中央企业职工的年均收入增长是15.3%。也就是说,我们平均每年多支出4600万元薪酬,换来了每年增加利润1500亿元。 我们对“关后门”也下了很大的措施,不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拿,同时注意领导人跟职工的收入差距。我们已经做出措施,第二个任期从2007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基薪部分保持不变,三年不加。这些办法制定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严格执行,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应该说,只有严格的执行,这些办法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央企业不是在“真空”中,它恰恰是在市场竞争中。国资委没成立以前也有人批评,说国有企业是个培训班,培训了人才都跑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去了。国资委成立以后注意到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央企的领导人的收入一定要跟市场相适应。五年来,我们赢得了一个很好的局面,大量的人才投向中央企业,例如航天科技集团有一大批年轻人,40岁到45岁的已经担任总指挥,这是2002年之前无法想象的。我们在规范中央企业领导人年薪收入的同时,逐步规范职务消费以及和兼职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