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为石首市考生席某更改为少数民族考生出具的证明。本报记者 雷宇摄
监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承认“审批不严谨”。本报记者 雷宇摄
“我跟某局长的儿子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从没听说他是土家族,公示栏上他却突然变成了土家族,真是笑话……”7月12日,湖北省门户网站——荆楚网东湖社区论坛上,一名网友发的帖子引起当地群众广泛关注。帖子称,湖北省招生信息网上的“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录取考生公示名单”中,并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石首市,“许多人更改为少数民族”,造假考生的父母都是当地的“局长”、“部长”、“主任”,或是在当地“有权”部门工作。
该公示名单上列有湖北省今年可享受加10分投档的所有少数民族考生。7月中旬,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展开,这份名单引起的议论也越来越多。一些网友留言,质疑名单上有些“少数民族考生”经不起推敲,甚至表示“已经见怪不怪”。
7月22日,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石首市、监利县调查此事。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公示名单中监利县今年考生中有29人造假,石首市由汉族改成其他民族的就有25人之多。
街道社区、公安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及省、县招生办五道关口为何卡不住民族更改造假?
招生办:我们的章不起作用
“每位少数民族考生的审批都要过5关!”7月28日,监利县招生办主任李东明向记者介绍了审批流程,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当年的二月通过网上下载优录表后,先由学校盖章,然后分别由考生辖地派出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盖章,最后送交县招生办和省招生办盖章。“一共5个章,层层审核把关”。
李东明介绍,根据湖北省招生办[2007]28号文件,少数民族考生的申报、审核由市县一级招生办统筹安排,考生材料由县市招生办初审,省招生办终审。
作为当地少数民族考生申报审核的组织者,李东明介绍,县招生办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整理、报送材料,5个章中最关键的是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公安部门,“我们的章不起作用,只是表格上要求盖”。
他出示的一份鄂招委[2008]1号文件显示,“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和有关原始证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对其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该文件还对这一条款予以专门解释: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据此,李认为对真实性负责的应是公安部门和民宗局。李还介绍,在考生资料报往省招办审批时,还需提供考生及父母登记在一起的户口簿原件,而且考生名单还要层层公示,先在学校内公示,然后县招办在网上和教育局门前也要作公示。“公示从5月23日起至7月10日止。其间,3名造假家长自己要求进行了更正;公示期后,又有4名考生考分不够,提出申请改回了本民族。”
李东明说,自己虽然是本地人,但平时没什么交际活动,对于此次参与造假的县部分机关领导的家庭情况并不熟悉。但自己的孩子在2006年高考就没办过民族更改,今年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的孩子参加高考,曾经找人想办,但被拒绝了。
对于五道关口层层防守仍然出现造假,李东明认为,公示有利于加强透明度,但还需在细节上有所加强。农村家庭上网的不多,很少有人会关注招生网站,对于考生家庭是否为少数民族,只有乡邻知根知底的能监督,目前公示牌在社区和乡下还没有。
“这类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石首市招生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去年的审查中,他就发现一个“明明是汉族”的熟人和小孩双双摇身变成少数民族,当即将其“砍掉”。事后这位熟人还责怪他:前几个部门审查都通过了,你还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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