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谢绝“善意的谎言”这几天关于部分外资企业捐赠承诺未兑现的报道到处都是,而对于这件事情的起源,还得“归功”于无处不在、信息敏感的“网友”,商务部发布了一份“说明”称:截至6月17日,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已向灾区捐款捐物约37。07亿元。 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的承诺捐赠完成后,未向有关部门通报,致使个别网民对有关企业产生误解。商务部有关单位将根据企业的捐赠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数据。(6月19日新华网) 此前有报道称,6月13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例行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6月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这些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截至6月13日共计到位仅有1553万多元。其实这个数据也是根据此前商务部公布的一个捐款表格中计算得来的。 这么大的数据出入,原因在那里?笔者认为,首先,结合商务部的发布的情况说明,里面的用词是“捐款捐物”,此前报道所质疑的仅仅是“捐款”,也就是说这些企业没有对他们的“捐物”公诸于世,因此在直观数据层面表现出巨大的差距;第二,如果“捐物”没有公诸于世是事实,那么商务部就存在一定的工作失职行为,没有“及时更新有关数据”,这似乎也可以理解为“信息不通”所导致的民众知情权受阻,因此网友才对这些企业捐款未兑现“产生误解”。 那么“个别网民”是不是真的就“误解”了呢?从现有的迹象来看,笔者以为这种“误解”合情合理,商务部当初公布企业捐款数额,目的就是接受社会的监督。实际上,不但在这些“善款”的具体数额、划拨使用上需要公开透明,在企业本身在兑现承诺上是否身体力行,网民同样有监督的义务。既然企业对社会和地震灾区做出了承诺,有些甚至在媒体上高调宣扬过,那么他们的后续举动必然会受到广泛关注。在灾难面前,在灾民急需的重建物资和现实生活问题上,不需要“善意的谎言”。 中国商务部出面为这些企业充当“挡箭牌”,可能是出于投资和贸易大环境的考虑,在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后,当事企业必须寻求一个渠道来规避形象受损的风险,而商务部可能就是他们在危机中最好的形象保护者。如果不出所料,这些企业的诸多捐款捐物信息会在不长的时间内向大家展示,当然,是否是因为此次的舆论压力所致,他们不说,谁都不知道。但是商务部有义务向大众做出更多、更实质的信息公布,而不是简单的一个“误解”就能消除网民和更多人的疑虑。 网民对那些企业如此“监督”,与之前的广受非议“逼捐”现象不同,这次是在这些外资企业已经对社会做出承诺而且是在拖了一月之久后,“问题”才被发现的。既然都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那么就不再存在所谓的“逼捐”问题了,大家只是在履行事后监督的义务而已。如果说中国网民的“愤怒”能够戳穿一些谎言或者能够唤醒一些沉睡的良知,那么这同样可以认为是在为灾区民众祈福,而这间接的作用是把那些企业推到社会责任的正面舞台,因此,中国网民的“愤怒”同时也充当了那些捐款未兑现企业树立形象的“护花使者”。 中国网民喜欢充当“道德观察员”的角色,已经被一些“理性”的意见领袖所鄙视,令人意外的是,在监督企业捐款未兑现的问题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反对的声音,如果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崇高的道德规范的话,那么他们就有必要去自觉为自己的承诺负责,而完全不需要网民来提醒。但是如果用“善意的谎言”来敷衍民众,来为自己树立一个没有诚实基础的企业形象,那必将会被包括网民在内的大多数民众所不齿。其实,企业社会责任本来就不应该是在舆论压力中产生和成长的,如果本次被质疑的那些企业是出于舆论压力才去兑现先前的高调承诺,那我只能说:有点悲哀,反之,我会认为他们“VERY GO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