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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的函 ^//N-?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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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教育部《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教人司[200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08年6月18日前《将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附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ytAhh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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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Gjv'$O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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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驻外工作的需要,我部定于近期进行第八批驻外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VQ}=7o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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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拔范围和拟任岗位 M5%x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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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选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后备干部人选。 <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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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标准 $*2uI?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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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L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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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和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moc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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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J@R+t6$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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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语言与专业要求: hl# 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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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法语、德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和瑞典语等语种专业人选; @Ay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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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要求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限上述语种。 Fa>Y]Y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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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中共党员、有行政(包括驻外)工作经验等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50周岁。 9V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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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程序 0?s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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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后备人员的选拔程序是:单位推荐、初选、外语水平考试、组织考察、人选确定。未被确定进入后续选拔程序者不另行通知。 zlXkD~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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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推荐。各单位填写教育部人事司统一印制的《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见附件,可复印使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