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出台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在全校教师中引发热议。标准包括不能讽刺、挖苦学生,上课不能照本宣科,批改作业不能写一个“阅”字了事等等。
长江商报6月13日报道 很多人经常会说“误人子弟”,但究竟哪些行为属于“误人子弟”呢?昨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出台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在全校教师中引发热议。
三次“触规”将被解聘
这14条“误人子弟”评判标准,涉及教学的方方面面。如讽刺、挖苦学生,上课照本宣科、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批改作业写一个“阅”字了事、教学内容陈旧、对实验过程不熟悉、指导实习不认真、教学出现常识性错误等,凡是涉及一条,均会被认为“误人子弟”。
该校规定,教师一学年出现一次“误人子弟”行为,期末考核降一档,并由学院领导谈话一次;出现两次,期末考核降两档,并由教务处谈话一次;出现三次,期末考核“一票否决”,或调离教学岗位,或者校方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当老师越来越难了”
该校此次教师“误人子弟”14条评判标准的出台,让全校近千名教师也再次感到“独立学院的门槛越来越高、在独立学院当老师也越来越难”。
该校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介绍,制定这个评判标准前,曾想向省内外的高校借鉴一下,但整个国内高校都没有这方面现成的标准可以参考。
王淑华称,教师可以把“14条”评判标准作为教学警示,但也不必太过于放在心上,校方对任何教师“误人子弟”行为的认定,都会非常严肃和认真,都会经过慎重的调查和研究,不会轻易下结论。
“14条”规定引发热议
昨日下午,中南分校工会组织16位教师对校方出台的“误人子弟”14条等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甚是热烈。不少教师在持赞成态度的同时,也都称“这让自己感到压力很大”。
文法学院的张老师称,“看到这14条后,我一直对照自己是否‘误人子弟’。对自己而言,尽管出现误人子弟的概率只有万分之一,但一旦出现,学校的处理则过于严厉”。
“14条的出台,让自己的压力非常大”,一青年教师称。也有老教师说,“如果自己讲了一辈子课,最后在中南分校成了‘误人子弟’的教师,将颜面丧尽。”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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