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江卉、通讯员邹永宁)对于改制校学费涨至2.4万元的传言,武汉市教育部门辟谣说,改制校转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后,将按成本收费。
改制校转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后,实行登记入学。当报名数量大于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收费标准按照办学成本核算后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准。对此,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特别强调,“不得超过市民最大承受能力”。武汉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表示,“不要超过去年改制校择校费标准”。
改制校恢复公办性质后,招生实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对2008年秋季前已按物价、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标准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这些学生毕业前的师资配备原则上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