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立统一规律
15、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考点提示】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16、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考点提示】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即对立统一。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任何科学的认识,一方面要排除逻辑矛盾,另一方面要研究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
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相互联结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也是指导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17、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考点提示】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仅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或者说矛盾的相对同一性和绝对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各有其作用。同一性的作用是:矛盾的一方可以利用另一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斗争性的作用是: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国实行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哲学基础。
18、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考点提示】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彻底辩证法的前提,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也就是构成每一事物(过程)的诸多矛盾以及构成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不同的解决矛盾的具体形式。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其中包括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这种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创造出一种使矛盾双方可以长期共存的形式。在社会领域还有对抗形式和非对抗形式的区别。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区别是:普遍(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特殊(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被包括在一般之中。它们的联系是: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着重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依据。
19.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考点提示】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这种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主要矛盾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非主要矛盾,解决好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就比较容易解决;非主要矛盾对主要矛盾也有影响,非主要矛盾处理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其地位可以相互转化。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是:它要求我们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首先抓住主要矛盾,也就是抓住重点、抓住中心;同时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在抓重点时要照顾一般,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在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发生转化时,要及时地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就是这一原理的具体运用。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只能通过进行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才能加以解决,其他工作都要围绕并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不论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其对立的双方中总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此相应的便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一般说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非主要方面对矛盾总体的变化、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也会互相转化。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
20、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考点提示】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有丰富的系统整体观念,而且还有丰富的辩证矛盾观念。中国传统哲学中常用“有两”、“有对”、“有祸”等来说明事物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用“相反相成”、“相依相济”、“相形相生”、“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来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系及其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作用,用“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处理矛盾。《 易经》 以阴阳的变化解释世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中国哲学家历来认为“万物莫不有对”,史墨提出“物生有两”,王安石说万物“皆各有藕”、“祸之中又有祸”,程颇说“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程颐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朱熹提出“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老子的《 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的概念,(孙子兵法》 对于战争中一系列矛盾关系进行了分析,它们是中国古代辩证法的杰出篇章。张载提出“一物两体”的命题,朱熹将其概括为“一分为二”: “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方以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二而一”: “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 “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 “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则将两者结合起来:“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中国哲学家还提出了“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解决矛盾的辩证方式。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主张“尚和去同”,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礼之用,和为贵”。《 中庸》 提出“致中和”、“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即“执两用中”的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有许多相似、相通之处,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对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等都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21、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
【考点提示】辩证法是一种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和矛盾的观点说明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包括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辩证法和现代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从对象上讲,是关于物质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从内容上讲,是与唯物论高度统一的辩证法体系;从特征上讲,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其总特征;从实质和核心上讲,对立统一规律(关于矛盾的学说)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形而上学是一种用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和否认矛盾的观点说明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对立主要表现在: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发展变化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的对立;全面观点和片面观点的对立。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两者对立的实质。唯物辩证法是“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它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形式和过程,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将人们的认识停留在某一局部或某一阶段上.“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是就是、否是否”.虽然在日常经验的范围内和科学研究的搜集材料阶段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但这种思维方式一旦踏人广阔的研究领域,便暴露出它的狭隘性和局限性.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栓桔。由于形而上学所执著的那个“片面”确实是客观事物具有的,使得这种片面认识似乎是合理的、有效的.这就使得形而上学还有一定的市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辩证法,必须注意防止和反对形而上学。
22、科学发展观与唯物辩证法
【考点提示】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集中反映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是“照辩证法办事”的生动体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深刻体现了发展的本质内涵,发展是人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科学发展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体,既是发展的目的又是发展的手段,体现了依靠人民谋发展和发展为人民的辩证统一;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体现了辩证法的全面观点;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体现了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和协调矛盾各方关系的辩证方式;可持续发展是指发展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体现了辩证法的发展过程性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