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黑客结伙传播病毒 盗窃网上银行被判刑新华网上海 此外,法院还认定另一名帮助网络“黑客”者赵刚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余力、张伟、晨风均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各自有着体面的工作。他们通过互联网相互结识,进而成了网络好友。 2007年初,他们3人共谋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并趁机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的钱财,试图在网上大捞一把。3人经商量明确了各自分工:由张伟在江苏昆山使用电脑木马病毒入侵深圳 2007年4月,余力在安徽省合肥 随后,余力、张伟、晨风和晨风的好友赵刚,先后到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阜阳 1个月后,余力又用同样手法在安徽省合肥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力、张伟和晨风,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钱款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其中,余力为主犯,晨风、张伟为从犯。赵刚明知是犯罪所得却帮助转移钱款,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上,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