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广告中用儿童来直接宣传产品,不仅有使用童工之嫌,而且也有可能伤害儿童稚嫩的心灵,必须予以制止。”全国政协委员杜卫建议在今后有关法律的修订过程中,增加“禁止利用儿童直接参与商业活动”的条文。
近年来,商业机构组织儿童直接为企业宣传、推广产品的广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对此,杜卫委员认为商业广告的摄制属于商业行为,用儿童来为产品作宣传实际上就是利用童工,同用儿童做营业员没有本质差别。从儿童的心理特点来看,许多商品儿童并不了解,也不喜欢,而商业机构却要求儿童装成很喜欢的样子来宣传,实际上违背儿童的意愿。有的商业广告构思不顾参与拍摄和观看广告的儿童的身心特点,又可能伤害儿童的心理健康。
杜卫委员认为,在商业广告中用儿童来宣传产品也不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环境。(记者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