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网、优酷网、我乐网……这些依赖风险投资而高速发展的互联网视频网站要么在月底前迅速找到国有资本买家,要么关闭?上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2008年1月31日起,只有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法人才能经营互联网视听节目。
手机流媒体亦受影响
元旦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月31日施行。
其中,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才符合《规定》的市场准入原则。根据《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所谓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这意味着方兴未艾的手机流媒体业务也受到影响。
《规定》还指出,互联网视频网站经营需先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再获得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
尽管早前有关部门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也传出要规范,但《规定》突然出台却引起业界哗然。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企业,如土豆网、优酷网、我乐网等等,基本上是依赖风险投资发展起来。若该《规定》硬性执行,这些网站要么在1月31日前迅速找到国资买家接手,要么关闭。
业界等待“实施细则”
记者向多位业内CEO和电信专家咨询,他们均答复尚未能准确了解规定涵义。视频网站"我乐网"CEO向记者表示:“我们还需要跟广电等相关部门详细沟通了解,才能准确理解《规定》中的含义。” 刚刚与江苏广电进行流媒体合作的3G门户总裁张向东表示:“目前视频网站基本上都是外资的,国有资本几乎没有。因此如何执行需要等待细节出台。”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著名电信专家舒华英认为,《规范》目的应该是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视频内容,促进互联网文化的规范和繁荣。关于需要国有资本控股,舒华英认为从文化管理部门的角度看,媒体领域确实没有完全开放,“但如何去做,目前依然比较模糊。”
网站自制视频或受限制
尽管《规定》出台让互联网视频发展蒙上阴影,但有业内专家却认为无需对前景过分悲观。他们认为:
为开放做政策性指导
“比较意外,特别是在几个视频网站大量融资后出现。”资深互联网分析师张毅认为:“该《规定》针对性很强”。张毅称,虽然优酷、土豆等本身不生产视频,完全依靠网友上传视频但由于这些融资大户下一步就是要用这些资金制作节目,因此应该是针对上述视频巨头的。
“各视频网站内容雷同现象很多,核心竞争力不明显;这个新规可以理解为是对下一步视频网站发展的政策性指导。”张毅认为,《规定》说明视频网站已扮演重要的角色,国家在关键时刻从政策面上明确了方向,对于目前中国商业性视频网站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帮助,而不纯粹理解成压制。
有助解决两部委争议
广东省经纶律师事务高级律师,广东电信用户委员会委员蔡海宁向记者表示,国有资本控股媒体这一点是一直以来都有限制,本次只是进一步强调。
蔡海宁认为无需过分悲观看待《规定》,因为原来类似的通知都是单纯来源于广电总局或者信产部,而这次两个部位同时发布,证明两部委间的融合和合作已经出现,长期而言将有助于解决IPTV或手机电视之类的争议。
SP管理应更严格
“《规定》离执行尚有一定差距。”万方咨询研究总监付亮认为,目前国内视频网站色情、暴力内容严重,管理部门从严管理、划定红线是有必要的,但目前互联网视频已经放开,不可能关门。付亮认为从实际操作上,电信管理部门和运营商对SP的管理其实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