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网 2008年01月07日 类型:转载 作者:新闻晨报 编辑:李晶
在无任何证据情况下,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布声明称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雇佣论坛枪手恶意诋毁并构成诽谤罪而被告上法庭。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瑞星公司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并超越司法权限认定他人有罪构成侵权,应一次性赔偿45.1万元,并赔礼道歉和停止侵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22日,瑞星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表了题为“卡巴斯基雇佣论坛枪手恶意诽谤瑞星公司律师声明”和“瑞星悬赏100万元征集更多证据,卡巴斯基面临国际诉讼,瑞星悬赏公告”的文章称,大量确凿证据表明,自2006年9月卡巴斯基公司雇佣多家论坛、博客传播公司及其大量论坛枪手冒充用户名义,夸大卡巴斯基产品功能,并通过宣称“瑞星产品不好用”“查不出病毒”等内容,诋毁瑞星公司品牌及产品形象,误导和欺骗公众,已构成诽谤罪。
2007年6月1日,瑞星公司在其网站上再次发表律师声明,并公布针对原告的“瑞星悬赏卡巴斯基诽谤证据实施细则”,且在标题下方注明“卡巴斯基半年内22次重大误杀”。
庭审中,卡巴斯基公司请求判令被告瑞星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刊登侵犯原告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在首页上发表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50万元人民币,及原告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0万元,合计580万元;赔偿原告150万元人民币用于原告恢复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赔偿原告150元以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