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应该放到这里的,但是考虑到这里来的人多,所以就放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呵呵!!1、择业期限及相关常识 毕业生的择业期限为2年,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至两年后。如2008届毕业生,其择业期限为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没有就业或无法落户和转档的,其档案和户口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学校。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只能是存放在学校,对其工龄或评职称等都没有益处,并且学校将不会为其出具任何证明文件,所以辅导员最好能鼓励学生在估计到不会很快就业的情况下,可将自己的档案和户口先转至人才市场托管,如在两年择业期内又找到合适的工作,可携与人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原协议书、派遣证到院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的协议书。
2、报到证的改派问题 报到证是毕业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和办理各类就业手续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切不可遗失。它的作用是:
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可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可证明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档案内存档的证明
3、报到证补办程序 报到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请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丢失证明(证明内容由原辅导员老师写明),并到《河北日报》登报声明作废,声明需注明姓名、学校、专业、报到证号等,一个月后凭报纸声明和学校出据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省人事厅)办理补办手续,补办的报到证与丢失前的报到证单位一致,如补办后的报到证需改派,必须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改派,且只能改派一次。
4、毕业生在毕业后经常会遇到改派的问题,常见的改派情况有: ⑴、在择业期内,毕业生与生源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凭协议书和报到证直接到生源市人事局办理报到证的改派手续,无需来学校办理,改派完毕后,将协议书第一联和调档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等待转档。如:一毕业生系保定市生源,毕业时报到证上派遣地为保定市人事局,后在保定找到工作单位,该生可直接前往保定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再将其协议书和调档函转交学校,办理转档手续。
⑵、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与非生源地市属单位签订协议书的,由学校统一凭原报到证和协议书到省人事厅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完毕后,信息可即时在院就业指导网上查询,如发现显示自己改派完毕,须尽快携本人毕业证书来中心领取改派后的报到证。超过毕业当年12月31日需改派的,将由毕业生自行前往人事厅办理。如:某毕业生系石家庄生源,其报到证上派遣地是石家庄人事局,毕业后在保定工作,此时该生便需要改派,须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将签好的协议书第一、四联和报到证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为其办理,如超过12月31日,将由该生自行前往省人事厅办理。
⑶、非河北省生源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生源省就业的,如需改派可携协议书和报到证直接到生源省毕分办办理改派手续。河北省生源若跨省就业,改派除需出具协议书的第一、四联和报到证外,还需出具工作所在地省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或进市审批手续等,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所属单位签约就业的,须附有国家人事部印发的接收函。同样的,如超过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需由毕业生自行前往河北省人事厅办理。
⑷、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的时间为每月的8日和18日,需要改派的毕业生须将协议书和调档函交至辅导员处集中办理。
5、就业协议书补办程序 毕业生协议书丢失或损坏后,需本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辅导员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交到院就业指导中心,在学院就业网上公示十日后方可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到证原件领取新的协议书。
6、毕业生档案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⑴、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凭协议书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寒暑假期间不办理有关档案事宜)
⑵、毕业生如不签协议只需要提取档案,可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提取。
⑶ 报考国家公务员、入伍等毕业生在考察期间需调档的,须出具相关部门的调档函和个人有效证件。
⑷ 毕业生与人才中心代理人事关系的单位签约的,需出具该单位正式的接收函及与人才中心签订的协议书。
⑸ 与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外资、独资、合资、私企)签订协议的,需出具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件及档案接收部门证明。
⑥ 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无人事权的股份制单位,档案需转入其上级主管部门。
⑺ 自主创业毕业生的档案调出时,需出具营业执照的副本及报到证复印件。
⑻ 在毕业后两年内如需将档案调回原省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地,需要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档案向西邮寄地址,并将报到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同时交到学生科。
⑼ 择业期满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将其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应在档案存放期满前三个月主动与学校联系,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学校有权做出适当处理,如转回生源所在省市毕分办或指定档案存放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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