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记者 张毅) 记者1日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悉,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
自2007年2月13日云南昆明12家KTV企业首批签约交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先后在陕西、山东、北京、广东、江苏、福建、辽宁、浙江、重庆、四川、湖南、安徽、江西、新疆、云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展开,并逐步向全国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