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和家长参加与创教育强县挂钩
浙江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部门日前决定通过让学生、家长充分参与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
浙江省近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示范县的评审将充分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评审方式包括评审小组审阅各区县的自评报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包括区县政府、教育及相关部门涉及教育收费、教育经费投入的有关文件、资料;财政拨款和学校经费收支账册、凭证,教育乱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等;召开学生、家长、教师等各种类型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和个人等。还规定评审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评审内容主要为本年度的情况,而且每两年复评一次,并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与创建教育强县相结合。今后凡对教育强县进行评估验收,都要把教育收费是否规范作为一个必要条件,达不到标准或查实有否决性指标内容的,不能命名为教育强县。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31日第1版
作者:朱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