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北京)市人事局召开的第二届大学生就业论坛上了解到,对于京籍未就业大学生,明年本市各区县人事部门将逐个推荐就业。 (12月28日《京华时报》)
不客气地说,“保证京籍大学生的就业”是一种“开倒车”。
这种“保证政策”在出台之前,有关方面有没有考虑“长久之计”?
这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地都在努力探求尽可能地、尽快地填平城乡户籍“二元结构”的鸿沟。这下可好了,“保证京籍大学生的就业”?上学期间,同坐在一个教室里的学子们,有“京籍”的,就必须“保证”安排工作;那些“非京籍”的,你得回乡去自找工作。这不是在人为地制造新的“不平等”么?!
大学生就业,固然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但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大学生找工作”,首先是大学生自已去“找”。现在好了,报道里说,“凡是在当年就业派遣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学生,户口将由学校转至生源所在地。其中,未找到工作的北京籍生源,将由18区县的人才服务中心按其户口所在地“认领”。从明年起,各区县人事部门除了把自己辖区内的大学生“认领”回来外,还要负责逐个推荐京籍未就业的大学生工作,并鼓励本区县用人单位积极接收本地区生源毕业生”,这叫什么?这叫“工作找大学生”。然而,市场经济的天性是“竞争”,如果这种“保证京籍大学生的就业”不是权宜之计的话,这种“工作找大学生”,会不会养懒一些“京籍”大学生?
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数量将突破500万大关,达559万人。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多年来,我们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是鼓励大家到基层去,到中西部去;而另一方面,一些大学毕业生正在一个劲地挤往“大机关,大都市、大公司”,大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这是各级政府所不愿看到的。现在好了,“保证京籍大学生的就业”,这不是在“政府鼓励”挤“独木桥”么?!
或许是,北京市相关部门为了保证“2008奥运会”这个“特定时段”的社会稳定而出此“下策”的。解决大学生就业,虽说是政府的一种“责无旁贷”;但政府应该是要想方设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而不是靠“行政命令”来对每一个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作出“保证”的。(张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