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被诉中文名称侵权 起诉方或考虑出售“谷歌”使用权
Google中国又惹官非,这次祸由却是其引以为豪的中文名称“谷歌”。将Google中国推上法庭的,是一家名为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谷歌”)的企业,该企业自称享有“谷歌”名字专有权。昨日,北京谷歌告诉记者,该公司正在等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将以此决定再采取什么措施,“有人建议我将‘谷歌’使用权卖给Google,但当前我还没考虑这个,处理完官司再说。”Google中国则很官方地以“对此事不做评论”简单回应。
几经周折,记者总算联系到了北京谷歌的法人代表田先生。田先生表示,北京谷歌是一家购物搜索引擎公司,2006年4月19日正式拿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海淀分局批准的营业执照,因此享有“谷歌”专用权。他表示,原先通过搜索引擎可以比较便当地找到北京谷歌,但后来渐渐找不到了,“这是Google中国启用中文名称‘谷歌’后,对北京谷歌造成的不良影响之一”。此外,北京谷歌每天至少能接到十几通来找Google中国的电话,“工作人员每天要花大量时间处理这些电话,对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田先生认为,Google中国成立晚于北京谷歌,但两者的字号、企业性质类似,容易造成大众的误解,也扰乱了北京谷歌的正常经营,因此要求法院判Google中国停止侵权,并更改企业名称、承担诉讼费用。 Google中国在庭审中认为,北京谷歌注册 “谷歌”是一种抢注行为。并指出,北京谷歌注册该名称的当天下午15点05分,网络上已出现关于美国Google宣布启用“谷歌”名称的报道,而北京谷歌的注册时间是在45分钟之后,即当日15点50分。Google中国称,“谷歌”并非汉语固有词汇,是美国Goolge公司独创的。 目前法院尚未公布庭审结果。记者发现,通过搜索引擎还找到了不少以“谷歌”为名的中国企业,有的甚至早在2000年就已建立。如此一来,Google中国的“谷歌”独创说便有待推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