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国美收购大中案 称尚需“过三关”
“虽然双方已经签定了协议,但是实际上还有很多后继事情要做,这个交易需要得到联交所、股东大会、商务部的批准才能最终完成”,著名
严义明律师介绍,虽然目前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但是国美作为一家在上市公司,重大的合同内容都需要得到联交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 首先根据联交所的规定,国美进行大规模的 在获得联交所的通过后,上市公司大的合同肯定需要董事长和股东大会的批准。一般来说,双方签的协议会注明“本协议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的字样以提示投资者风险。 此外,由于在香港上市部分的国美电器(HK 0493)属于外资公司,因此国美收购属于内资的大中电器需要得到 严义明介绍说,只有过了这三关之后,双方才会按照协议内容进行交易,从而真正完成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