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19日深圳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1:35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2月14日消息,消息人士称,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将于12月19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如果腾讯公司指控珊瑚虫作者陈寿福通过捆绑制作珊瑚虫QQ非法获利罪名成立,陈寿福可能会被判处1到7年有期徒刑。
上海律师游云庭表示,审判结果可能不会乐观,但他仍然坚持陈寿福只是民事侵权而非刑事犯罪的观点。
游云庭此前在新浪博客撰文称,虽然在民事法律上,修改他人作品属于侵权行为,但根据我国刑法第217条只规定了复制作品进行营利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构成要件,并没有规定修改他人作品的行为的情况,而在本案中,主要的涉案侵权行为恰恰为修改他人作品的行为。所以陈寿福的行为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此罪。
腾讯方面则强调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珊瑚虫QQ不仅是侵犯腾讯著作权的侵权产品,更带来用户安全隐患。
2007年8月,腾讯公司联合深圳警方力量,将珊瑚虫作者陈寿福从北京拘捕回深圳,珊瑚虫网站被关闭。2007年12月,陈寿福的律师接到通知,案件将于12月19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珊瑚虫版QQ侵权案开庭审理,亦深受业内人士关注。目前外界流传诸多腾讯QQ第三方软件版本,除珊瑚虫外,还有飘云、狂人、传美、阿瑞斯、快乐无极、海峰、威雅、雨木林风等。有评论认为,此番开庭审理若陈寿福败诉,则意味外挂QQ将面临全面败退。(文雄、韩枝)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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