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在道德上或科学上都没有正当理由.那些在做动物实验的人指控反动物实验者对动物「用情至深」,他们自私且自以为是地认为问题很简单:牺牲动物生命是为了救人.然而相对的,反动物实验人士认为问「救老鼠和救孩子哪个重要?」是无稽的,他们提出另一个角度:「为什麼不努力两个都救呢?」「为什麼强迫人们掉入只能二选一的罪恶中呢?」
科学奠基在:研究结果支持对人与非人动物残酷的研究方法,因为这样能以最低的方法达到最高的成果.动物实验是「坏科学」,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边沁说:「问题不在他们是否有心智?或是有没有说话的能力?而在於他们是否有感受苦乐的能力?
很明显地,如果拿人类来做活体解剖,他们感受到的痛苦总量既不依於沟通能力,也不依於解决问题的能力--天才与**感受到的痛苦是一样的.同样的,非人类动物感受到的痛苦跟人类也是一样的.那些认为痛苦是罪恶的人,到底他们是基於人道?还是基於维护他们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