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列传记载了“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慷慨赴死的场面:司马炎听信钟会的挑拨,对嵇康动了刀子。行刑的那天,京城东市上人山人海,三千多太学生都来为这位社会名流送行。嵇康默默地望着日影移动,眼看午时三刻就要到了,他出人意料地要求弹琴,这可是他的拿手绝活儿。神奇的乐曲征服了在场的每个人,一曲终了,嵇康淡淡地说:“这段从不传人的《广陵散》,彻底绝种了!”他从容就戮,时年40岁。 &p%c tg
可怜嵇康人头落地,《广陵散》便随之绝了种。一个不与时政合作的文人,死就死了,与国计民生无关;然而,嵇康临死还拉着一首难以复制的名曲为自己殉葬,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吗?《广陵散》不是嵇康家的私产,把曲子带到棺材里去,也太抬举自己了吧!他活了40岁,就没有一个相得中的文化继承人?说“无出其右者”,显然是骗人。难道“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还不够风光吗?不屑传世,以其自负;不肯收徒,因其自私。至于说《晋书》有关《广陵散》的由来,也系伪托。史书里此类神秘、玄妙的叙述,简直成了后人寻根溯源的绊脚石。 P>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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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康尝游于洛西,暮宿华阳亭,引琴而弹。夜分,忽有客诣之,称是古人,与康共谈音律,辞致清辩,因索琴弹之,而为《广陵散》,声调绝伦,遂以授康,仍誓不传人,亦不言其姓字。 qXF"1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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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托古人,抬高自己。一部名曲,烂在肚里、埋进坟墓里也不肯传世。于伯牙和钟子期即是如此,《列子·汤问》写道:“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曲每奏,钟子期辄其趣。”这是琴手与听众“绝配”,是心有灵犀的“黄金搭档”。伯牙与钟子期甚至萌生出狂热的自恋,以为普天之下,只有一双手能弹得了高山流水,只有一对耳朵可辨得出弦外之音——琴,成了他们之间的私事。后来,死了一个;另一个也觉得苟活无趣,一激动,把好端端的琴摔碎了。 Bx qCV%9o
音乐成了哥们儿之间的私事,琴碎了,俺愿意;曲绝了,它活该。眼下想怎么闹怎么闹,碍不着别人什么事儿。被文人阶层长期垄断和霸占的所谓“高雅音乐”,总是一副故作神秘、半死不活的样子,比起渔樵互答、牧童短笛的朝气,文人的琴弦太老了,也太丑了。 Xo5L:(?K
当然,除了琴,还有笛、还有箫,这些都是书生们随身携带的小玩艺儿,弄好了,还能骗来一点儿不俗的清名甚至经济上的实惠呢。卓文君不就是给司马相如的琴音勾得私奔了吗?杜牧诗里说:“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天上仙子都玩得了这种风雅,地上的“文曲星”们岂肯后人?他们吹拉弹唱,在自己的时代里买弄风情。箫,还被诗人当作了鸡犬飞升的道具:“不知子晋缘何事,只学吹箫便得仙。”古人一听到这种《神仙传》的故事,便要馋得口水三尺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