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4亿转让四环100%股权大股东承诺有条件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 □本报记者 任晓 中关村(000931)公告,2007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鹏泰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直接和间接拥有的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环医药)100%股权转让给鹏泰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拟出售的四环医药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6,708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54.64%。此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较以前年度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此次资产出售构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行为,需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长期主业不清 公告称,中关村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业务转型过程中,公司先后涉足生物医药、信息化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金融风险投资等诸多业务,尽管选择的多是平均利润率较高的行业,但由于所跨领域过于广泛,且相互之间没有互补性,加之缺乏有效管理和制衡,导致公司“主业不清、大而不强、资产效率低”的现状,并成为长期困扰公司发展的痼疾。 为摆脱公司困境,公司控股股东鹏泰投资在收购之初就针对上市公司明确提出了“一个中心,两大方向,三个任务”的重组计划,即:以实现利润指标为中心,以房地产开发业务和建安施工业务为未来方向,以“清欠解保、瘦身减负、盘活资产”为任务。为切实履行《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之相关计划,调整产业结构,明确主营业务,清理非主业资产,集中资源做大做强房地产开发与建安施工业务,公司于2007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售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的四环医药100%的股权。 公告指出,通过此次重大资产出售,将有利于解决公司主业不清的状况,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开发与建安施工作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地位,并通过股权转让获取投资收益,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条件注入房地产资产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鹏泰投资在2007年10月17日出具了“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将旗下房地产资产有条件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函”,即在上市公司妥善解决CDMA担保问题后及在各方努力下解决了上市公司的其他或有负债、逾期贷款、税务纠纷等问题,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同意向上市公司寻找或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及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以协助上市公司明确主业及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最大限度规避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公告表示,根据上述承诺,一旦公司控股股东鹏泰投资完成资产注入,公司的基本面将发生质的变化,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公告还称,因上市公司现存巨额的对外担保,或有风险很大,故对此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当年及次年的盈利情况无法准确进行预测,同时,此次股权转让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而股权转让收益需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方能确认。如果股权转让收益无法确认,将导致公司本年度及下一会计年度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能提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上市公司2007年及2008年的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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