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1991年冬天,中国语言学会第六届年会在厦门大学召开,身为会长的朱德熙先生正在美国,其实他已在重病中,却还惦记着学会的发展,特地寄来书面发言。一开头朱先生就说:“写几句应景的空话不如说一点真实的感想。”他把自己30年来在研究“的”字的过程中已经觉察到的问题告诉与会者,那就是“长期以来对方言语法研究、历史语法研究和标准语语法研究三者之间的密切联系缺乏清醒的认识”。他希望今后的语法研究工作能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没想到1992年7月朱先生就永远地走了。而他留给我们的研究方法常常在我们这些后学者的脑中萦回,且受用不尽。 2*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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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何止于语法研究,就是在词汇研究上,朱先生所讲的原则也是适用的。这里只以语素为例来说,如果将方言词汇研究、历史词汇研究和标准语词汇研究三者之间密切联系起来,你会看到,汉语的语素真是神奇。有的语素在古代汉语、方言、标准现代汉语的构词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多角度去看,很多问题便可融会贯通。 n97A'"'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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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古代汉语中只有“跑”的意思,亦引申有“逃跑义”;在现代汉语中,“走”的基本义已成为“行走”的意思,作为“跑”的古义,还保留在一些双音节词及四音节的成语或固定词组里,例如:“走狗”“走马”“走兽”“奔走”“飞檐走壁”“飞禽走兽”“走马观花”“走笔疾书”“奔走相告”“不胫而走”等;在粤方言中,“走”还保留古义“跑”,香港一家报载,歌星罗文出殡火化的前一刻,罗文的助手按习俗大喊“快走!”就是让罗文快点跑,告诉他火来了!在粤方言词“走难”中,“走”即“逃跑”,“走难”如“逃难”。而粤方言的“走”受到标准语的影响,也兼有“行走”的意思,比如“走先”,就是“先走”,而不是“先跑”。这个“走”,就得这样横着看了竖着看,用语言学的术语说,就是历时、共时都要考虑到,才能看得明白。 h\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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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举个例子,粤方言的“皮草”一词,已在北京、上海以至东北的城市大行其道。“皮草”说的是毛皮的毛朝外的皮毛制品,如貂皮、狐皮都是贵重的皮草。和粤方言“皮草”一词对应的,普通话用词为“裘皮”,俗称翻毛大衣,或具体地说貂皮大衣、狐皮大衣。那么,粤方言为什么用“草”这个语素组词呢?我们从成语“不毛之地”可以印证,粤方言词“皮草”中的“草”,就是“不毛之地”中的“毛”,“草”和“毛”都是同义语素。“不毛之地”指的是连草都不长的地方,泛指贫瘠、荒凉的土地和地带。《现代汉语词典》说“不毛之地”是“不长庄稼的地方”,其实已经是引申义了,连草都不长,怎么会长庄稼呢?由此可见,看“皮草”这个方言词,要和历史上的成语“不毛之地”联系起来看。这符合上文朱先生所说的理论。 ]C-hl}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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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的人用很大的篇幅考证,说“皮草”是冬天卖毛皮、夏天卖草席而得来的意思,这于情理不合。因为毛皮是贵为几万、几十万的东西,而草席是贱为几块、几十块的东西,试问店家怎么会既卖毛皮、又卖草席呢?其实,“皮草”就是“皮毛”,结合标准语、方言和古汉语三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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