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特茅斯学院 -6l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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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美国东北部新罕布夏州汉诺佛镇的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与同是常春藤盟校的哥伦比亚大学正好恰恰相反:哥伦比亚大学处在全世界最繁华的大都市纽约闹市区,而达特茅斯学院坐落在偏僻却景色秀丽的北方小镇。地域上的不同决定了两所学校所吸引的学生性格上的明显区别。位于世界文化之都,满街都是博物馆、剧院、音乐厅、画廓与书店的哥伦比亚大学,以热爱知识的浓厚气氛著称,而在达特茅斯学院学生中间,则向来存在一股“反智力”(anti-intellectual)的趋势。典型的哥大学生是文弱而睿智、满怀激情地为世界上的究人弱者而奔走疾呼的知识分子,但达特茅斯典型的学生是些虽然聪明但不热衷思考,不十分关心抽象概念和“主义”,容易融入主流的体育健将们。 4q sI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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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性格奔放开朗,爱玩爱闹,男生中百分之四十一,女生中百分之二十八都参加了学校的史弟姊妹会,是常春藤盟校中比例最高的。他们思路敏捷,但关心的是个人“如何成功”,而非世界“为什么一切会是这个样子”。他们很冷静实际地相信:“改变世界的事件并不会在新罕布夏的汉诺佛发生”。 ct,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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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达特茅斯出来的学生大都做生意,却很少有人在学术界独占鳌头——美国各大学的校长们几乎没有一个是从达特茅斯学院毕业的。 `x=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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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好汉和体育健儿 ]WlE9z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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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世隔绝、“一年有六个月冬天”的汉诺佛长住难免会无聊,达特芭斯说院的学生们得自己想法子寻欢作乐。在常春藤盟校中,达特茅斯的学生最热衷于社交,喝酒似乎是他们最喜欢的“课外活动”之一,在兄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啤酒是必不可少、最受欢迎的饮料。达特茅斯学院的学生们创造了各式各样的游戏来比谁喝酒更多,“啤 破古摇 这类的游戏就是他们的首创;附近的酒吧也是他们课余周末经常光顾的地方。尽管校方有禁止不够年龄的学生喝酒的规定,但往往有名无实,极难执行。学生们振振有词的辩护词是:“达特茅斯这么冷,所以我们喝酒比其它学校要多。” E"d\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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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学院的学子也以喜爱体育和室外活动而著称。他们的橄榄球队“经常在常春藤盟校的比赛中蝉联冠军,篮球队也可算美国大学篮球队中实力最强者之一,足球、长跑和冰球队也从不示弱。 :|cC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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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的校园保留了老新英格兰地区的那种粗犷的特点,而达特茅斯的学生,尤其是男生,也似乎有意识地显出一种“零下二十度也不用扣补衫扣子”的气概。 irj{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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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叫“大学”自称“学院” 5(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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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今天毕竟不是殖民地时期,工业文明也已被跨越,在二十一世纪触手可及的时候,达特茅斯学生们固有形象已开始改变了。毕业于哈佛和子鲁两所名校的现任校长傅雷德曼(Freedman)一九八七年上任,十一年来的努力,一直是为了改变达特茅斯学院似乎不大注重智力发展,而以喜欢玩乐著称的形象。 W/03L,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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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曼多次声称:他更喜欢那些?最大的快乐也许并不来自于与同学们交往,而是来自于写诗、拉大提琴、解数学谜语或是翻译卡度拉斯这种孤独的事情”的学生,他想让达特茅斯学院对这样的学生更有吸引力。这些努力已经开始显出成效。 n^F: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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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误会:以为开派对或爬山就是达特茅斯学生们惟一天分。这所建于一七六九年,历史悠久的学院毕竟还是录取率保持在百分之二十上下,毕业率全国最高,被《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一九九八年度大学排行榜排名第七的常春藤名校。它比同属常春藤的哥伦比亚大学、布朗大学和 的 尔大学,都要高出好几个名次,教学质量也是无可挑剔的。 1aEM&=h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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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是常春藤盟校中惟一叫“学院”(college)而不叫“大学”(university)的。在美国,“学院”的名称一般都专指那些只提供本科教育的高等院校,达特茅斯学院其实也有一千多研究生,但它对自己的称呼始终是“学院”,表现了它对本科教育的专注和重视。 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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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的本科系中,政府、英语和历史系非常有名,地质系、宗教研究系、教育系和数学系也相当不错。最有名的不是它的外语系,云集许多著名的教授,还有众多学生参加的留学项目——每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三年级学生通过达特茅斯的四十五(是的,四十五!)个学习计划到外国去留学,或是为了学习外语,或是为了做更深入的学术研究。 P<<?7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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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耶鲁大学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百分之五的三年 级学生出国留学,真是天壤之别。达特茅斯的电脑系在美国大学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前任校长,现在教一年级新生的电脑教授就是电脑BASIC语言的发明人约翰·柯梅尼(John Kemeny)。在他的任期中,大力在达特茅斯普及电脑,建立起一套全国最完善的电脑系统,把电脑带进从物理到哲学的每一门课程。达特茅斯的电脑中心不分日夜地开放,所有教室和宿舍里都有与整个校园网路的连线,一贯保守的达特茅斯学院在这方面确是走在了美国的最前面。 &!/E&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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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的本科人数是常春藤盟校中最少者之一,只有四千二百多人,与哥伦比亚大学相若,这样的小学院却有许多一流教授,除了BASIC语言创始人柯梅尼,还有著名教育专家约翰·拉西亚斯(John Rassias)等,都是学生们深为喜爱和敬爱的师长。 \XD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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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人数少就意味着班级小、与教授更能建立起亲密的关系。达特茅斯并不把在学术界名气大小作为是否给教授终身职最重要的考量因素,这在常春藤盟校中相当光见。像哈佛、耶鲁都是采用明星制度,除非是某个领域的名家,否则不可能成为这些大学的教授。但达特茅斯更为注重的则是教师本人的教育质量。学生们津津乐道许多教授在自己家里开课,边喝咖啡边讨论严肃的学术问题。 R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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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此一家的学期制度 k?(x}IZ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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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学院与其它所有学校大异其趣的又一个别出心裁之处,是它的特殊校历,俗称“达特茅斯计划”。这个计划把全年分成四个学期,每学期十个星期。学生们每年只要上三个学期的课就可以,具体在哪三个学期上可以自己选择,校方惟一的规定是学生们到了三年级时,必须在夏天学期上课。 )qXl8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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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达特茅斯计划”的人赞扬它给学生们很大自由来决定自己的时间表,让一年的春夏秋冬都有可能干别的事。不喜欢它的人抱怨这种轮环转式的教育体制“给友谊爱情都带来很大不便”,因为好朋友和情人的谭表极不可能各不一样,于是难以聚首。而且,因为每个学期相对来说较短,这种“季度制”制造了非常紧张的气氛和匆促的学习速度。这也是达特茅斯学生们“努力学习,努力玩儿”这名声的来源之一。纽约决定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多元和狂热,而达特茅斯学院则是温和、稳定、单一的。这个特点在学生的族裔正相反,达特茅斯只有可怜的百分之十七,其余清一色的是白人。这大概是它在华人中并不出名的原因之一。 h S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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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守著称的校园 PL+r*M%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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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哥伦比亚大学更重要的对比,还不在学生种族的比例,而在于学生的政治倾向则是在全国校园中少有的偏右的温和保守主义,传统观念一直很强。校园的极右刊物《回顾》(Review)靠全美性的极右刊物《国家回顾》拨款支持,在一九八九年曾刊出大标题谩骂黑人学生,把一位甚受欢迎的黑人教授威廉·克尔(illiamCole)的讲课秘密录音然后大加挞伐,又把犹太裔的校长傅雷德曼比作希特勒。这些作法激怒了不少师生,引起轩然大波,震惊全国,算是美国大学中的一个大丑闻。 vo48\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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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特茅斯学院的声望因此受到严重打击,当年的申请人数顿时下降了百分之十八。其实,《回顾》在校园里的影响并没有传言中的那样大,大部分学生对它一笑置之,并不真把它当回事;它的影响主要是在校外社会,尤其是在那些在《华尔街邮报》写评论的保守主义专栏作者们中间。在校园里,妇女组织和少数民族社团也不是相当活跃的。 `re9-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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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达特茅斯的学生和校友们属衬保守传统,这可是事实。就连一九七二年学院第一次招收女生,也是在老校友的重重反对和阻挠之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实现。校董会聘用校长傅雷德曼,当然有借重他向校园吹进变革新风的期望,他上任后一度曾想根除校内的兄弟姊妹会,却遭到众多老校友的齐声反对,只好作罢,想要改革的校长因此与校友关系一度十分紧张。 &T7|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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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达特茅斯学院的校友对母校的忠实却也出名,印有“达特茅斯”大字的衬衫是校内最畅销的商品,他们的捐款率一直名列全国小学院的榜首。他们对母校的依恋和维护用一个例子最能说明:美国联邦政府十九世纪初试图收回达特茅斯学院的土地、关闭学校时,它的最著名校友之一,身为律师的政治家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在最高法庭前为自己的母校辩护:“是的,先生,它是一所很小的学院,但是我们热爱它。”一席话感动了法官,达特茅斯学院于是一直生存延续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