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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0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作者:woaiwuxi113 2007-08-20 15:30 阅读:1252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19日电(记者李晓玲)今年10月,新疆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将原本“游离”在外的人群纳入医保序列,缓解他们“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是今年试点的首批地区。
此次试点面向的群体主要包括: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和生活的农民工子女。按照自愿原则,他们都可纳入医保范围,与城镇职工一样,享有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筹资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以家庭缴费为主,一年一次性缴纳。其中,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年筹资不低于60元,个人只需缴费20元,其余为财政补助;其他城镇居民年筹资不低于160元,个人需缴纳120元,其余由财政补助。对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更高。

  此前,新疆基本医疗保障已覆盖到城镇职工和79个县(市)的农牧民,而包括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残疾人在内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却未能纳入其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尤为突出。

  自治区副主席杨刚说,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可以有效缓解这一群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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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石经院旗杆 2007-08-21 19:53
也该关心一下老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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